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前沿,进一步全方位、深层次推进改革开放,深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意见》明确指出,再推出一批改革措施、落地一批创新试验、深化一批开放举措,更好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引擎作用和在全国一盘棋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对此,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等方面,《意见》提出了多项先行先试的举措。
《意见》要求,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支持开展土地、建筑物、林地、湿地、海域海岛的综合调查。探索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计算机辅助审核制度,在特定区域试行开展不动产立体化登记。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和配套政策。探索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非核心区域合理有效利用模式。
《意见》还提出,在保障安全前提下,稳步推进交通、地理等领域公共数据依法合规分级分类开放。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稳妥开展国土空间三维模型成果应用试点。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