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进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有效实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近日印发《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评估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适用于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实施评估,提出了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评估的程序、内容、方式方法和成果建议,包括正文和附录两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适用范围总则、准备工作、开展评估、成果管理等5方面内容;附录包括规划评估指标体系、修复规划编制情况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表、成果建议、评估报告大纲等5方面内容。
根据《指南》,评估目标为掌握省级修复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规划实施进展与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建议,建立规划实施动态反馈机制,推进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规划落实落地。评估原则包括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具体为以省级修复规划中明确的目标指标、工程部署和任务要求等为依据,科学确定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客观反映规划实施进展与综合成效,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对规划实施中要素统筹、层级传导以及部门协同等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确保评估数据可获取、技术方法可行、操作简便易行、评估结论可靠。
《指南》明确,规划基期年作为评估基期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省级修复规划实施评估,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五年评估保持一致。评估程序包括准备工作、开展评估、成果管理三个阶段。 (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