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解读,该《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新规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法律位阶显著提升,标志着我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迈入法治化、数字化、科学化新阶段,贯穿“从严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核心原则,既强化安全管控,又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职业权益。
《规定》突出“以人为本”的立法导向,构建全方位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一是取消从业人员年龄上限,转而聚焦健康适配性,明确60周岁以上人员需每年体检合格方可延续资格,既保留资深从业者就业通道,又通过动态健康管理防范风险;二是首次将防疲劳作业写入部令,强制要求连续作业不超过4小时、间隔休息不少于1小时,将工间休息从倡导性要求转为刚性规定;三是明确从业人员享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法定权利,强化一线安全防护;四是建立“记分+减分”容错机制,在对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的同时,允许通过学习安全生产课程减分,替代“一罚了之”,引导从业人员提升安全意识;五是新增6个月实习期制度,要求首次取证人员在从业6年以上人员指导下作业、不得独立操作,以“师带徒”模式降低新手操作风险。
在便民利企改革方面,《规定》针对旧规痛点推出多项举措:一是实行“文件+目录”动态管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范围按动态调整的目录执行,为智能建造新业态、新工种预留空间;二是全面推行全国统一电子证照,实现“一部手机、全国通行”,支撑跨地区执业与实时核验,减轻人员负担;三是将资格证书有效期从2年延长至3年,减少三分之一复审频次,降低时间与经济成本;四是实施培训考核分离,允许从业人员自主选择依法合规的培训机构,促进培训市场良性竞争;五是建立跨部门证书互认机制,持有应急管理等部门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对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书,避免重复认证。
监管层面,《规定》着力构建从准入到退出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一是搭建全国统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发证与监管功能,通过大数据破解人员流动大、监管协同不足问题,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二是建立全国统一跨省累积记分制度,对违反安全标准、操作规则的行为记分,累积达12分将影响资格证书延期,倒逼规范作业;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用人单位需通过系统核验人员资格,对违规用工设置高额罚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四是专设“法律责任”章节,依据上位法明确无证上岗、伪造转让证书、未履行实习管理等行为的具体罚则,填补旧规行政处罚空白,为执法提供依据;五是严肃考务与发证纪律,对考核发证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处分,打击“人情换证”“花钱买证”,确保证书公信力。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将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指导各地做好新规宣贯与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同时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筑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提升技能素质,共同推动《规定》落地,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安全防线。
(宗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