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生效前夕,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住建委)在朱家角召开新闻通气会,这场在“沪上第一古镇”召开的发布会,让抽象的法规条文与鲜活的历史名镇实现了零距离对话。
会场上,关于《条例》核心特色——“保、用、活”的讨论热度,与水乡早春的暖意交融;会场外,古镇青石板路上往来穿梭的游客与原住民,以及那些正在被精心修缮的老建筑,共同构成了这部法规最生动的注脚。
保:从“点状保护”到“系统保育”
上海市住建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条例》的核心逻辑:以法治手段统筹协调“保护”与“传承利用”的关系,既明确刚性管控底线,倡导小尺度、渐进式的有机更新,力求在守护风貌特色、历史肌理的同时,留住古镇的社区烟火气;又以传承利用反哺保护,结合城市更新推动文旅融合与业态提升,让历史文化真正融入现代生活与区域发展。
其中,保护是发展的坚实根基。据介绍,《条例》中“保护要求”的核心导向是,实现从以往相对零散的“点状保护”向统筹全局的“系统性保育”转变,从依赖原则性“模糊要求”向依托规划与规则的“法治化、精细化管控”转变。
参与《条例》起草的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建筑师宿新宝进一步解释,“保”字背后是保护对象从建筑单体向河湖水系、古桥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的全面拓展。过去曾有“只保古桥、不保河道”的遗憾,导致古桥沦为“旱桥”,失去了水乡韵味。如今《条例》明确,要像保护文物一样保护古镇的完整生态,让“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意境得以整体留存。这种从宏观水系到微观全要素的覆盖,正是《条例》为古镇保护筑牢的法治根基。
用:从“重保轻用”到“量体裁衣”
“利用才是最好的保护,对于历史建筑而言,合理的使用是延续其生命力的核心手段。”宿新宝强调,《条例》跳出了“重保轻用”或“过度商业化”的传统思维,倡导“量体裁衣式利用”,让历史建筑在不触碰保护红线的前提下,激活自身的使用价值与文化价值。他举例说,对于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古镇,无论是消防、日照还是间距等要求,都与常规规划建设不同,为此《条例》专门开了“口子”——可由专门的专家委员会或通过特定方式实行“一事一议”,避免更新利用时被条条框框束缚,让古镇能更好地活化发展。
这种“量体裁衣式利用”理念已在朱家角古镇一家极具代表性的民宿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这座由明清老建筑活化而来的民宿,在修缮中既保留了木质结构、院落格局等江南民居的建筑特色,又通过专业的改造设计适配了现代生活需求。例如,更换双层玻璃厚窗、加厚中空墙体实现保温;在不破坏建筑本体的前提下增设地暖、空调等设施;地面采用两层织物包裹轻质水泥层的工艺,既保证了使用舒适度,又实现了可逆性改造。
民宿老板告诉记者,修缮耗时两年半,全程有住建、文物等部门的专业指导,每一处改造都经过反复论证,即便因古建格局无法达到常规消防间距要求,也通过采用防火巷和新型消防材料等创新方式得以解决,最终实现了“古建风貌不变,现代功能俱全”的效果。从这家民宿的“超前探索”,到《条例》正式施行后有据可依的常规路径,古镇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终于完成了从个案“破茧”到制度“化蝶”的关键一跃。
活:从“千镇一面”到“主客共享”
古镇的终极生命力,在于“活”。《条例》旨在通过科学活化、合理利用,推动历史文化名镇从静态的“保护对象”转化为动态的“发展资源”,使其深度融入现代生活与区域发展格局。
“古镇的活力不局限于原住民,更欢迎认同当地文化、愿意在此生活发展的多元人群。”宿新宝认为,这是《条例》旨在实现的更深层目标,即留住人气,活化社区。
《条例》明确提出要践行“主客共享、利益联结、联动发展”的包容性增长,朱家角的实践为此提供了注脚。朱家角历史文化展厅的AR技术展示着古镇的过去与现在,中外游客通过古镇民宿体验地道的江南生活,而本地居民则享受着更完善的设施与更有序的环境。宿新宝介绍,青浦区此前在古镇治理中提出的“保护区、社区、旅游区”三区融合理念,也成为此次立法的深层考量:即核心区域严格保护,传承历史文脉;保留原住民,避免古镇沦为“死镇”,保障其生活属性;依托古镇知名度发展文旅产业,激活经济活力。这意味着,治理模式不能单一套用,必须统筹原住民的生活需求、外来游客的体验需求和核心区的保护需求。正如上海市住建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所言,未来古镇需要的不再是单纯的开发者,而是像打理自己家一样用心的运营者。
上述负责同志也指出,《条例》引导的古镇活化并非盲目商业化,而是要结合每个古镇的历史脉络与建筑特色,比如一些古镇可历史建筑遗存发展文化体验业态,另一些可结合水乡特色打造生态文旅场景,“希望引导规划设计部门深入各区,结合各镇实际与历史脉络,走差异化发展道路,破解‘千镇一面’的困境。”
从保护优先的刚性底线,到创新利用的弹性空间,再到三区融合的科学活化,《条例》以“保、用、活”构建了一个完整的闭环,标志着上海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工作正式迈入了不仅着眼于“保护与修缮”、更着眼于“再生”的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