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办公厅(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弘扬工业文化 保护工业遗产 发展工业旅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最小干预,推动工业遗产系统性保护。
加强工业遗产资源调查。鼓励各地结合区域工业布局和产业特色,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开展工业遗产研究,明确工业遗产核心价值和保护载体。推动工业遗产建档工作,完善工业遗产档案记录。建立分级分类的工业遗产资源数据库,明确资源特色、历史文化价值、开发现状与潜力。
提高工业遗产保护水平。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最小干预,推动工业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将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工业遗产纳入文物保护体系,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工业遗产保护机制,明确保护范围、责任主体和保护要求。完善工业遗产保护相关评价标准,促进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制定工业遗产保护指引,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持工业遗产格局、结构、样式和风貌特征,确保核心物项不被破坏。开展工业遗产动态监测和保护利用效益评估。
《通知》还鼓励以创意设计、业态植入、风貌改造等方式活化利用工业遗址,发展工业旅游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
(本报记者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