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消息,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以下简称“总对总”机制)扩面提质增效,力争2027年底,实现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机制在省级层面全覆盖,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据了解,“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建立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集成整合各部门和组织解纷资源,依托线上线下方式实现诉调对接,形成横向对接相关部门和组织,纵向贯通省、市、县、乡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网络,合力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
《通知》提出,北京、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个试点地区深化“总对总”机制建设,在化解物业服务、商品房买卖、商品房租赁、建设工程合同等纠纷基础上,向化解城市建设管理、住房公积金等纠纷扩展。其他地区结合实际推动“总对总”机制建设。
同时,推进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调解队伍管理规范化、能力专业化、建设品牌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民法院要加强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调解组织要根据发展方向,吸纳符合条件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作为主要调解力量。支持调解组织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常见多发或疑难纠纷,根据自身特点,发挥专业优势,选择一项或多项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内行人解专业事”,打造特色调解组织品牌。鼓励行业协会设立具有调解功能的专业机构开展调解工作。
为提升诉调对接质效,《通知》提出加强调解分流、分类委托调解、完善对接流程、规范司法确认、防范虚假调解、协同推进“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强化源头治理等举措。
《通知》还强调,人民法院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调解平台建设,优化视频调解、电子签名、在线司法确认等功能,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的调解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纠纷信息、调解进度和文书材料等实时共享。
(本报记者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