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江西省出台《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30年,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动能更快转换、人居更有品质、生态更加友好、安全更为牢固、文化更富魅力、治理更具效能。
《实施意见》提出六大城市建设任务,一是增强城市发展动能,包括培育城市发展动力、推进城市更新激活存量资源潜力、健全多元化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方式、提升城市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二是提升城市人居品质,包括推进“好房子”建设和“好社区”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三是推进城市绿色转型,包括推动产业发展节能降碳、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四是夯实城市安全基础,包括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五是增添城市文化魅力,包括保护利用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塑造具有赣鄱特色的城市特色风貌、活跃城市精神文化生活。六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包括完善城市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城市社会治理、推动城市数智治理。
《实施意见》还聚焦“一老一小”服务水平不高、物业服务矛盾多发、老旧房屋安全隐患突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提出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和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城镇预制板房治理改造行动等具体措施。在城市发展格局上,明确将推动南昌都市圈做优做强,加快昌九、昌抚同城化发展。推进地下管网设施、市政道路桥梁、停车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53个省大中型项目建设。
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实施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将聚焦“优化城镇体系”和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六大城市目标,系统谋划推进城市工作重点任务。在优化城镇体系方面,完善“一主一副、两翼联动、多点支撑”区域发展格局,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在建设“创新”城市方面,着力构建江西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更新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建造;在建设“宜居”城市方面,加力实施城市更新,系统推进“四好”建设,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在建设“美丽”城市方面,推动美丽城市“一城一策”差异化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区域协同治理;在建设“韧性”城市方面,加力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源头防控、安全监管、科技赋能、应急处置,推动社会共治;在建设“文明”城市方面,提升城市文旅品牌,激活城市文旅活力,夯实城市文化服务,彰显城市文脉特色;在建设“智慧”城市方面,推动“一委一办一平台”建设,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快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