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上海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意见》系统部署该市乡村振兴工作,明确了加快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积极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等五方面的重点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持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推进首批“沪派江南”特色村落营造试点,构建和美成片、产业成群、服务成网、运营成熟、收入持续增长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围绕乡村产业发展,承接城市溢出功能,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和人居环境舒适度。持续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协调村庄生活空间和农业生产空间,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围绕产业振兴,加快农村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农村电网供电保障,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推进次差路段整治提升,实施150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持续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实施意见》明确,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品质。实施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提升工程,建设5万户乡村美丽庭院。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意见》还提出,系统推进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排涝设施建设,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等。
(记者 胡婧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