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两会代表委员为建筑业建言献策(一)

2019年两会如期而至,今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哪些与建筑业息息相关的提案和建议,为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报将聚合相关消息,做持续报道。

王美华

保障地下空间建设中施工人员安全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带着《关于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水平的建议》等提案来到北京,希望通过加大地下空间机械化施工工艺、技术以及装备的政策支持、研发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健康安全。

王美华通过调研了解到,目前支撑地下空间施工机械化的相关工艺、技术及装备研发滞后,地下空间作业环境的技术标准比较笼统,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的定额系统不够完善,导致施工人员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高,职业健康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对此,王美华建议国家相关部委要联合起来,通过布局重大专项,搭建制造业、建筑业企业互相交流的平台,通过产学研合作,应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于建筑行业,提高地下空间建设领域的机械化水平,大幅改善施工人员作业条件。关于地下空间施工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的环境作业条件以及劳动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方面,她认为对于深度超过20米的地下空间,应明确采用施工电梯作为人员上下的登高设施,作业机械尽量采用电能等清洁能源,且建筑业电价应实施优惠。

卢春房

川藏铁路有望年内开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铁路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卢春房于3月4日在政协经济界别小组会上表示:“目前川藏铁路正在进行准备,预计今年国家可以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做得好,今年可以实现部分工程开工。”

“川藏铁路是非常必要的,不仅有战略意义,也有经济意义,更有民生意义。川藏铁路的经济研究、技术研究等前期研究工作已经做了多年,是有充分技术储备的。当然还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重点科学研究和攻关,但支撑国家决策是有较好基础的。”他表示。

对于高铁负债问题,他认为,铁路是公益性基础设施,不可能很快收回投资。从国外高铁建设情况来看,十来年实现盈亏平衡已非常不容易。中国有体制优势,建设成本相对低、工期相对合理。如京沪高铁,三年就实现盈利,现在铁路总公司正在进行京沪高铁上市准备工作。

张义光

“一刀切”式环境治理给建企带来损失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建工集团董事长张义光在2019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关于“环境治理不能‘一刀切’”的提案。

在日常的调研中,张义光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简单实行“一刀切”的粗暴做法,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给整个产业链造成巨大损失,也挫伤了企业绿色转型的积极性,产生不良后果。

“有的地方在冬季采暖期、污染天气或上级检查期间,不分青红皂白,下达‘禁土令’或‘停工令’等‘一刀切’的做法,让许多建筑工地在冬季处于停工和半停工状态,给企业和社会都带来较大损失。”张义光说,他发现这些被叫停的企业因为延迟工程投入使用,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

张义光坦言,由于实行“一刀切”,水泥、砂石等建材厂家也被强制限产、停产,价格大幅上涨,企业生产成本加大,导致整个建筑业生态链条非正常运转。在他看来,实行简单的“一刀切”,一些企业即使大量投入,实现环保达标,同样无法正常施工,将挫伤企业治污减霾的积极性。

深入调研发现问题,在经过反复“打磨”后,张义光提出了建议。“落实建设各方的主体责任,将绿色设计等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他说。

冯 远

提高不合理压缩工期行为的违规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中建西南院总工程师冯远此次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强执行合理工程建设工期的建议》。

目前建筑市场处于激烈竞争的“买方状态”下,普遍存在工程建设“工期不足”的现象。她表示,“如果是很短的工期,建筑就可能存在设计质量得不到保证、建筑工程品质不高等问题。”

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建筑行业,冯远对不合理的短工期带来的问题深有体会。根据自身的从业经验,她提出了3点建议:

加大对不合理压缩工期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促使合同工期确定阶段更为谨慎,以此来约束合同工期主导者的行为,提高合同工期确定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强化监管力度,在基本建设程序中加强对工期合规合法性的审查。建议在招投标文件备案时,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及工程性质,评估备案文件中的工期要求是否合理,对少于合理工期的合同,要求制定者提出制定依据,如依据不充分则责令修正,否则不予以通过。

倡导科学合理的建设发展理念,使保障合理工期成为行业共同目标。引导建设各方重视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到工期管理对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品质工程”的重要意义。高质量的工程,必然需要合理的工期。

刘 伟

在新基建中发挥民企更大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佳都集团董事长、佳都科技CEO刘伟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多份与新基建有关的提案。

关于加大发挥民营企业在新基建中的作用,他认为首先继续加快推进PPP项目的发展,全面打通和拓宽民间投资、民营企业进入新基建领域的渠道。

其次,地方政府需取消和减少阻碍民间投资进入新基建的附加条件。 要真正降低民间资本门槛,打破“玻璃门”等现象。必须要明晰民间资本的投资回报机制,激活投资动力,消除进入障碍。

再次,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和法制政府建设。民营企业参与新基建项目,PPP是比较好的参与形式,但是由于PPP项目周期长,跨度可以达到10年甚至30年。地方政府在PPP项目中既是商业合作方又是项目管理方,集球员、裁判于一身,如何建立一种诚信机制是关键。同时,完善纠纷的协商、仲裁和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等措施,保障我国PPP项目的稳健、规范和顺利运行。

2019-03-07 梁惠成 胡婧琛 张翼翔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968.html 1 3 两会代表委员为建筑业建言献策(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