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夜间施工惹恼四邻,这道难题该怎么解?

为方便群众办事、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2018年6月,当时的浙江省环保厅依法取消了“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但近期浙江省多个小区居民却反映附近建筑工地夜间连续施工,噪音扰民。环保部门取消《夜间施工许可证》审批后,如何规范、避免夜间施工扰民成了一道难题。

事件:夜间施工惹恼四邻

近期,浙江省多个小区的居民反映附近建筑工地夜间连续施工,使他们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其中,大鹏组团1幢原拆原建扰民事件引发了社会各方关注。

据悉,温州市大鹏组团1幢于1996年竣工交付。而没过几年就出现沉降、倾斜,2004年经机构鉴定该房为C级危房。由于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意见分歧,导致房屋一直未能进行加固维修。直至去年7月,这一难题终告一段落,大鹏组团1幢确定原拆原建。

但是,几个月后原拆原建大鹏组团1幢工地就被温州市民投诉。投诉称,除了平日里受施工噪音干扰,凌晨工地也在施工,他们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对此,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表示,大鹏1幢与周边住宅小区位置较近,施工期间的噪音等控制一直是项目难点。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将尽量采取措施,控制噪音扰民情况。

法规:仍需要取得证明

取消“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后,就可以在夜间肆无忌惮地施工扰民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关于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最权威的规定,是1997年3月9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第三十条规定: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外,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同时,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因此,在环保部门取消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证核发事项后,施工单位若需进行建筑施工夜间作业,由有关主管部门证明是工艺需要连续施工,同时要向附近群众进行公告。

取得夜间连续施工证明后还需做些什么?施工单位需做好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为便于执法部门及时知悉夜间施工情况,已取得证明的施工单位,应将取得的“证明”向辖区环境监察中队报备。

技术:将工地装进“盒子”里

由于混凝土浇筑等工艺需要连续作业,否则会影响施工质量,夜间施工不可避免。夜间施工时工程机械作业时发出的噪声则会产生扰民问题。因此,夜间施工的企业必须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工作以及相关防治措施,使其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近年来,全封闭围蔽施工的方法在全国各地被广泛推行。全封闭围蔽施工如同将工地装进一个巨型的“盒子”。采用该方法可有效降低扬尘、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大大地减少了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提高施工效率,在市政类工程被大量应用。

此外,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临时用电的情况采用新型降噪型发电机,可有效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噪音影响。

观点:通力合作营造安静和谐的环境

地方政府部门依法取消了“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本是为民的好事。然而,有些企业以为因此就可以“钻空子”违规施工,那就是“自掘坟墓”。

随着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完善及相关便民措施的出台,相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施工企业应运用新技术自觉做好做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相信在相关部门和企业的通力合作下一定能为居民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环境。

2019-03-28 胡婧琛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591.html 1 3 夜间施工惹恼四邻,这道难题该怎么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