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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信息“孤岛” 推进“互联网+监管”

国务院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本报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

会议指出,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要坚持不懈,公正监管必须落实到位,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开。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一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依法依规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依法互通共享,打破部门垄断和信息“孤岛”。对能共享的信息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提供。推广信用承诺制,对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予即时办理。二要用好失信联合惩戒这把“利剑”。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要坚决依法依规惩治直至逐出市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确定合理的分类抽查比例和频次。三要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不仅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现存问题的治本之举,也是建筑业深化改革和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国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不断推动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步伐向前迈进。在《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这一改革顶层设计文件中,国家对于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也开始由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转向应用阶段,提出了“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等要求。此后,随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多个省市已陆续将信用评价制度纳入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之中,“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理念成为了建筑业在新时代取得新发展的重要基石。

2019-06-17 本报综合报道 打破信息“孤岛” 推进“互联网+监管”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3429.html 1 3 国务院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