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进入企业,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和健康。
通知指出,安全帽、安全带及防护绝缘鞋、防护手套、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要防线,是守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重要保障。为此,国家三部门要求——
加强生产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加强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加强采购进场监管,加强现场使用监管,加强日常检查管理。
通知强调,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各级主管部门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对于严重失信行为,要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实施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现场安全管理能力。
加强劳动防护知识普及。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普及劳动防护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质量监管信息联动。鼓励使用单位及个人积极反馈质量问题,及时获取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企业的相关情况。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