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建筑法苑

工程结算起纠纷 当庭兑付释前嫌

文/常忠民

新建房屋因征迁被拆除,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不清,工程结算时各执一词,双方因此诉至公堂。日前,陕西洛川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承揽合同纠纷。

2018年7月25日,梁某与张某、郭某签订《房屋修建施工合同》,双方约定包工包料每平方米500元。该修建工程完工后,张某、郭某共支付工程款257976元。一月后,该修建房屋因政府征迁原因,被依法拆除并获得相应补偿。梁某认为还有工程款58434元未付清,而张某、郭某认为仅欠2000元,发生纠纷后,梁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张某、郭某继续支付剩余的58434元工程款。

该案在审理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该房屋的修建面积。后经了解,由于原《房屋修建施工合同》对建筑面积约定较为粗略,故只能以实际施工结束后的面积计算,但该房屋被拆除却无法实际测量。承办法官遂以这方面的事实和法律为切入点,给双方进行耐心劝解和疏导,使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大意和过错。最终,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悉心调解之下,双方一致达成协议,既由张某、郭某当庭一次性给付梁某10000元,一度反目成仇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尽释前嫌。 (作者单位 陕西洛川法院)

2019-07-18 文/常忠民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3840.html 1 3 工程结算起纠纷 当庭兑付释前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