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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扩大建企承揽业务范围

部分资质允许超范围、跨专业承接工程

本报讯 为扶持建企做大做强,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联合发文,就《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通知》,信用评级一等、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达标且专业配套、能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允许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的工程项目。

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和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的,可以在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之间、水利水电和港口与航道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允许总承包企业承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所有专业承包工程;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范围内且不高于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的专业承包工程,不得另行发包,也不得强制要求总承包企业分包。

对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参与政府主导的重大建设项目,不得设置初始业绩门槛;但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具有同类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的有效业绩,并将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同等对待。

对跨资质类别、等级承接工程项目,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控制不能满足承发包合同约定的,要及时责令整改、撤换,取消相关建筑业企业跨资质等级、类别承揽业务资格,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本报综合报道)

2019-07-29 部分资质允许超范围、跨专业承接工程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3941.html 1 3 山东扩大建企承揽业务范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