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中国雄安官网消息,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日前印发《河北雄安新区临时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将对雄安新区临时建设进行全域管控。
意见提出,将基于新区“一张蓝图”进行全域管控,涉及的临建不再区分城镇规划区内和城镇规划区外。临时建设项目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试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拆除,恢复原貌。临时占地不得超过5公顷,原则上不超过3层。
根据意见,所指的临时建设管理,主要针对城市片区开发、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确需的施工组织临时建设,如混凝土搅拌站、装配式组装场地、施工人员宿舍、施工围挡、堆场,以及临时市政设施、生产服务设施、展览展示场所等配套服务项目。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