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清零”更需长效治理

千方百计让农民工不忧“薪”

“青岛的一位企业负责人,因欠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在一次从大连到青岛出差的过程中,由于被限制高消费,他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最后坐混装船,从大连到烟台,再由公司职员将他从烟台接到青岛。”

在国务院新闻办10月30日召开的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讲述他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一起欠薪案件中出现的情况。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我国先后出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等在内的系列政策措施,并提出到2020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现状:农民工欠薪率从4%到0.6%

欠薪问题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过多年治理,逐步好转。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这一文件出台已有3年多时间,王程认为落实有成效,欠薪发生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8年时农民工欠薪率是4%,10年后的2018年是0.6%左右。

关于导致欠薪的原因,王程认为这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因为市场经济意味着企业有生有死,出现经营困难在所难免。尤其是随着近年来建筑业发展突飞猛进,建筑市场的秩序在一定程度上不够规范,经过治理虽有所好转,但违法分包等问题还是屡有发生,治理起来难度较大。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做的是建立一套法律体系、政策体系、监管体系,使欠薪发生率降到最低点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部门:治理手腕越来越硬

欠薪率从4%到0.6%的背后,是国家层面为根治这一顽疾的政策不断加力。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监管责任,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自2017年到2020年,对各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在防治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欠薪方面,2017年9月,人社部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对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等情形的,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对其在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

今年,治理欠薪进入冲刺期。力度加大的同时,清欠保支的办法也在不断更新完善。如6月,住建部等部门共同发文,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应用,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部采用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并实行差别化管理。

纵横谈:农民工欠薪“清零”更需长效治理

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攻坚行动的执法范围包括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筑领域等。

农民工欠薪问题到年底通常会集中爆发。近年来,各相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政策。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滋生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土壤仍然存在。如在工程建筑领域,工程层层转包,用人单位往往并不会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这些都让农民工讨薪无门,导致讨薪难。

所以,每年年底的农民工支付专项行动,也就很有必要。今年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要求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做到“两个清零”,即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发生一起处置一起。这体现了坚决打击欠薪问题的零容忍态度。

对于农民工欠薪问题,除了要在年底等节点进行集中整治,更要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要彻底铲除滋生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土壤。对此,要能形成长效治理,要能建立健全保障工资支付长效机制;要促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对于农民工欠薪事件中的责任人,对于损害农民工权益的相关方,则要依法严厉追责。

只有让农民工权益保护长效化,欠薪问题才能得到根治。

(综合经济日报、中工网、南宁晚报等媒体)

2019-11-04 胡婧琛 “清零”更需长效治理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5361.html 1 3 千方百计让农民工不忧“薪”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