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今后港澳建筑人士横琴执业只须备案

本报讯《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下称《认可规定》)于近日施行。这是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的首个地方性法规。

根据《认可规定》,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具备规定条件,在广东珠海横琴依法备案就可执业。而此前,进入内地的港澳建筑服务业主要是采取CEPA框架下的准入方式,即港澳建筑企业和专业人士通过资格互认或申请取得内地资质才可在内地执业。

《认可规定》明确取得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可以在横琴新区范围内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即在横琴范围内,认可港澳建筑企业和专业人士在港澳获取的资质或资格,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服务活动予以认可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为实现内地与港澳制度的有效衔接,珠海新制定的法规从几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一是横琴建设主管部门对予已备案的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根据其在港澳注册范围和业绩备注其业务范围,并向社会公示;二是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应在备注的业务范围内提供服务;三是港澳专业人士直接提供服务应当加入已在横琴新区备案的港澳企业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内地企业;四是专业人士提供需要加盖内地执业印章的服务时,由港澳专业人士签字并加盖其所加入企业的公司印章。 由于港澳与内地制度体系、标准不同,为使规则明确、指引清晰,法规做出如下规定:一是已备案的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为建设项目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内地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内地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二是横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内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标准规范,对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管,并将其从业情况在横琴门户网站公示,知会香港发展局、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和相关行业学(协)会。

(陈治家)

2019-12-09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5798.html 1 3 今后港澳建筑人士横琴执业只须备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