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济南强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强调,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作为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临时设施方面,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临建房屋不得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0平方米,每层超过200平方米应设置不少于两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米。

现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方面,《通知》要求,建筑物高度大于24米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30000立方米时,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要求电焊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要求实施审批。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方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动火作业时要严格落实监护人员进行动火看护工作,并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和接火斗(接火盘);作业前后应加强巡视检查,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退场;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唐福晨)

2020-01-16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6320.html 1 3 济南强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