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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帮扶建企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和问题特殊政策

容缺承诺制办理可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齐要件

本报讯 工程竣工后可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验收;对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勘察设计等企业资质管理要件实行容缺承诺制办理,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齐。近日,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印发《沈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建筑业企业开复工政策措施》的通知,帮扶各类建筑业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通知中明确,实行线上竣工验收和承诺制办理。对于申报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因疫情参建各方人员无法到场的,由建设单位采取线上组织视频验收会议的方式进行。竣工验收档案资料不全的实行承诺制办理,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齐。

同样实行承诺制办理的还有质量、安全监管申报登记和资质管理。对近期拟开复工项目,在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登记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做出承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即可开展监管工作,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手续;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管理中,对企业人员要件实行容缺承诺制办理,同样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齐要件材料。

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实行线上办理。推行招标核准、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情况备案线上办理;通过招投标行政监督系统实现线上公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公示中标结果。施工图审查机构采取“网上出证不见面”工作模式,依托“沈阳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审查系统”进行线上接件、出证。对于重点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提前介入审查,优先办理,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审结。

此外,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的,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经合同签订双方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影响导致人工、建材及机械设备价格波动,发承包双方应结合实际,签订疫情期间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作为工程造价计价调整依据。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不满五年的民用建筑项目,质量保修抵押金返还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80%;对于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项目,在不涉及第三方使用权益的情况下,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意愿可全部返还。 (张阿春)

2020-03-05 沈阳出台帮扶建企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和问题特殊政策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6652.html 1 3 容缺承诺制办理可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齐要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