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根本举措。为推动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日前,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这是记者7月28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若干措施》从准入立项、用地管理、规划许可、开工手续、竣工验收和服务效能等6个方面,提出了23项改革措施。
一是完善项目准入立项机制。主要是针对战略预留区、开发边界外现状工业用地,优化完善地块启用机制,简化项目准入认定程序,下放项目认定权限,将战略预留区启用所需时间压缩至10日以内;针对项目立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试点实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
二是改进项目用地管理方式。主要是由市级统筹一批项目用地指标,实施指标周转暂借方式,优先保障重大项目;优化土地出让方式,深化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推广“按标准”出让,实现“地等项目”;支持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发展,以支持为原则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精简优化土地供应审批,实行“三证合一”,实现土地供应只办“一个事项”。
三是简化项目规划许可程序。主要是进一步下放规划资源审批权限,将市规划资源局近三分之二的项目审批下放至基层办理;提高控详规划调整效率,扩大规划执行覆盖面,将规划审批时限压缩至10日内,图则更新成果入库时限压缩至2日内;对设计方案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后补;下放500平方米以下绿地占用审批权,超过70%的项目可直接到各区办理,工业园区内各项目绿地比例由园区管理机构统筹平衡、自主确定。
四是加快项目开工手续办理。主要是推行区域评估,取消或简化单个项目评估,对部分评估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后补,每个评估事项可为项目推进节省20天左右的时间;简化桩基工程施工许可,允许部分项目不实施装配式建筑,保障重大项目开工进度;优化市政公用接入服务,实现市政公用接入与项目建设同步推进。
五是优化项目竣工验收流程。主要是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实施项目分期竣工验收,支持企业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先行投入使用;实行“验登合一”,加快竣工验收、产证等手续办理,通过“一站式”综合验收节省约30天时间;实施土地核验容缺通过,企业可凭验收文件办理经营相关手续,降低企业时间成本。
六是提升项目推进服务效能。主要是总结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等承接实施市级事权先行先试经验,将已下放的事权分别复制推广至各区、张江高新区各分园;分批梳理重大项目清单,优化项目模式推进,实施全程跟踪协调、咨询辅导、帮办代办;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审查中心,深化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加强法治保障,实施容错纠错;强化对重大项目的跟踪督促,加强对改革措施实施效果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