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9月25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浙江湖州签署《长三角地区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旨在营造市场统一开放、规则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发展环境,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
签约仪式上,上海市住建委副主任裴晓宣读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湖州宣言。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中国建筑业协会等单位(部门)领导见证签约。
在构建建筑业一体化市场体系方面,《协议》提出逐步消除行政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善营商环境。如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和机制,逐步取消各地准入门槛,建立准入“负面清单”,互认地方审批的企业资质、人员注册资格和各类岗位证书,实现企业和人员无“门槛”自由流动从业。
根据《协议》要求,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发展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组织和企业区域合作的活力,促进构建各领域企业主体、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合作平台,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区域发展格局和环境。
在区域信息共享上,一市三省将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数据,明确共享交换内容和标准,建立建筑业发展指标数据、信用体系、市场监管等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逐步建立信息数据互通互联的信息化体系。实现区域工程建设项目、从业企业、人员培训和建筑材料等信息充分共享。
同时,《协议》提出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和电子证照,实现区域政务服务事项无纸化和“零跑腿”办理,提升区域建筑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区域一体化提供信息化和政务服务保障。
(郭其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