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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本报讯 12月1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进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编制。

意见提出,村庄规划编制要在落实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因地制宜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等管控边界。以“三调”为基础划好村庄建设边界,明确建筑高度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和乡村风貌。将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指标细化落实到图斑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

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工业布局要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原则上安排在县、乡镇的产业园区。对利用本地资源、不侵占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分拣、冷链、初加工等农村产业业态,可根据实际条件就近布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布局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设施共建共享。

意见明确,规划批准后应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可依据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阎炎)

2020-12-21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1116.html 1 3 我国农村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