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设计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裸奔”

加强​管理与降低准入门槛背道而弛吗?

□本报记者 李武英

前不久,人社部发布的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征求意见稿)将原注册城乡规划师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师”,并由准入类改为水平评价类, 规划行业唯一的资格准入制度在运行12年后被废,迅速引爆规划从业者们的情绪。有机构号召已取得注册资格的规划师联名上书要求恢复“准入身份”。

与2017年版相比,新版的职业资格总量还是58项没有增加,其中准入类由原35项减到31项,水平评价类由原23项增加为27项,其中被取消的与行业关联度最大的是注册测绘师和勘察设计工程师大类10项中的4项,而反响最大的则是将注册城乡规划师更名降格。也许是因为行业影响最大,人数相对较多的原因。

规划属于顶层设计,对国家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着重大的影响,所以改革开放以来城乡规划管理一直在变革中,多年来土地与规划管理职能分属两个部委,在省级层面分分合合,最终尘埃落定是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住建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发改委的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成立了国土空间局,城乡规划也升级为国土空间规划,外延和内涵都有很大的扩展。

机构改革完成之后,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可以说是目前最高级别的文件。意见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同时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国土空间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据此,两年内,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但是,相关行业管理的事务则还在“空窗期,比如规划编制资质就一直没有下文。而此次将个人执业资格由准入类降为水平评价类,也引发行业对企业资质的猜想,是会“改弦更张”变更为国土空间规划资质呢还是会直接取消?

改弦更张的猜想比较符合预期,不用解释。那么直接取消有没有可能呢?通过个人资格“降格”一事,记者认为也绝非空穴来风。这里试着把企业资质和职业资格管理一起来做些不全面的分析。

企业资质:准入-报备取消-转移-无下文

自资部组建之后的2018年12月,住建部发文《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声明已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报送为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资质管理职能并未自然转到自资部,而是申请取消,但没下文。

2019年5月,国务院发文《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当月,自资部发出《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对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审查的要点以及规划报批审查方式提出要求,但并未提及编制资质的问题,也未再次明确时间节点。

2019年7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详细列出23项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其中“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责任单位为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明确在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2019年5月,中国土地学会发布《关于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明确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工作停止。至此,新成立的国土空间规划方面重要的两个相关甲级资质都停止办理。虽然城乡规划编制和土地规划机构两个资质的性质是不同的,前者为行政审批,而后者则是行业自律。

也就是说,为了在2020年底前完成市县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这两年里的规划业务相当繁重,但是企业资质却一直缺位。到2020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无论是之前版本还是征求意见稿,其中未提及土地规划及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管理方法。

由于一直没有说法,各省级层面便“自作主张”,有些继续延长有效期,比如山东;有些沿用自资部口径“对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的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比如广东;有些自行重新认证,比如湖南,对到期的资质进行重新认证,对符合相关资质认定条件,但暂时无法获得新资质的通过认定的方式给予市场准入证;有些自行制定要求,比如云南规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可由土地规划乙级和城乡规划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还应具有GIS数据库处理能力和经验。对于承担村庄规划编制的技术团队,原则只需为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即可。

职业资格:城市规划师-城乡规划师-空间规划师 准入-降格-准入-降格

根据以上规划管理的变化,规划师个人执业资格也经历了多次的调整。

201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2007版做出修改:将有关资质管理部分“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修改为:“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将注册管理权赋予行业协会,即意味着资格类别将由“执业”(准入、注册)变为“从业”(水平评价)。 2016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废止《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取消注册城市规划师行政许可事项,明确城市规划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承担。而为此注册考试也暂停2年直到 2017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改名为“注册城乡规划师”,也恢复了注册考。到2019年1月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实施单位变更为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关行业协会,资格类别为准入类,规划师地位又“回归”,不过两年后此次又被酝酿更名和“降格”。

准入门槛是高质量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吗?

资质缺位,资格降格,规划编制“裸奔”会怎样?在此提出一个核心问题:准入门槛是高质量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需要严格的企业和个人准入吗?

规划涉及各行业的专项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具有综合性、政策性、公共性、技术性的特点,事关生态保护、国家安全、地方发展、民生幸福,一经批复将具有很高的法定效力。“十八大”以来,中央层面非常重视城乡规划和建设,发布了多个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说“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对城乡规划的重视前所未有,国土空间规划整合也是在这个背景下的产物,那么,取消准入是否与加强管理背道而驰?

市场上因为已经习惯了资质管理,在对资质不做要求的情况下,有些无所适从。这里以2018年4月国务院废止《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在相关问题的咨询条目下,自资部的回复来做解释: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后,坑探作业等地质勘查活动不再有准入门槛限制,市场主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开展。对各种要求资质证书或以往业绩证明材料等行为,仅供市场参考,不具法律强制效力。未来管理模式将变为诚信体系建设和事中事后监管。这个回答应该适用于所有资质、资格被取消的行业和专业的情形。

有关规划资质变化,自资部其他事项值得关注和参考:2019年7月,自然资源部列出的23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有四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审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批和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认定。在此次资格调整中,自资部负责实施的有两项准入类资格,一个注册城市规划师被降格,另一个注册测绘师被直接从职业清单里“除名”,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已做大幅压减。目前自资部还在实施的行政审批资质管理有地质灾害的评估、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

调整之后法律法规的建立正在过程中,土地法修订在征求意见,《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也提上了议事日程。从市场情况看,在业务量超大而资质缺位的情况下,市场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基本上比较具规模的项目都由大型规划设计机构承担,中小型机构参与的机会反而减少,在时间紧任务重、不要求资质的情况下选择大品牌会更保险。

规划编制的质量如何呢?由于厘清各项规划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系统的学科体系以及规划编制技术标准等需要一个过程,在这种混沌状态下,各级政府花费大量资金和资源完成的国土空间规划质量,难说没有一点问题。不过,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审”分离机制,规划编制实行编制单位终身负责制。在住房建设领域已实施多年“谁设计谁终身负责”,而规划单位“终身负责”却是第一次被提及。理解其内容应该是与“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终身”相关,而不是规划师个人的“终身”。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大力提升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行政审批事项已有的要大幅压减,没有的一般不会再设。当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被“降格”后,在各方强烈要求之下又恢复的历史,这次规划师们“千人上书”后能否重现?以下两篇文章从不同的立场给出了理由。

2021-01-25 李武英 □本报记者 李武英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裸奔”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1583.html 1 3 加强​管理与降低准入门槛背道而弛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