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量大面广、环境影响突出、利用前景广阔,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有利于我国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大宗固废指单一种类年产生量在1亿吨以上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七个品类。
目前,我国大宗固废累计堆存量约600亿吨,年新增堆存量近30亿吨,其中,赤泥、磷石膏、钢渣等固废利用率仍较低,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任重道远。
政策加码态势明显
利用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大宗固废治理工作。2019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5%,比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累计综合利用各类大宗固废约130亿吨,减少占用土地超过100万亩,资源环境和经济效益显著。
近年来政策加码态势更是明显。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明确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3月18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发布《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关键瓶颈技术取得突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法规、标准和统计体系逐步健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制度基本完善;产业间融合共生、区域间协同发展模式不断创新;集约高效的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意见》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绿色施工,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和拆除垃圾原地再生利用,实施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鼓励绿色建筑使用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
《意见》明确有序引导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扩大钢渣微粉作混凝土掺合料在建设工程等领域的利用。拓宽磷石膏利用途径,继续推广磷石膏在生产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利用,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磷石膏在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利用脱硫石膏、柠檬酸石膏制备绿色建材、石膏晶须等新产品新材料。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等,不断提高利用质量、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
完善行业、产品标准
给予更多扶持
经调研发现,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往往具有初期投资大、短期见效慢、风险大、投资回报率偏低等特点,当前经营效益不佳影响到了企业的积极性。
据了解,近年来,工信部发布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建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价机制,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免征环保税、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提供有效支撑,为综合利用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企业的创新动力需要更加精准的政策支持。”某建材公司总经理谭某表示,他们依靠科技创新,利用粉煤灰等固废生产出了一种可以替代水泥熟料的掺合料。但由于这种新产品不在《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范围,尽管产品中固废原料占比高达90%,仍难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对此,多位业内专家呼吁,进一步健全完善固废综合利用相关行业及产品标准,及时更新行业政策,在新技术研发、税收等方面给予更多扶持,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切实改善其经营水平。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