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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征求意见

大力发展县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

本报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月29日发布通知,就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提出,大力发展县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推进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

通知指出,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特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县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仍然存在县城规模无序扩张、布局不合理、密度和强度过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不足、人居环境质量不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转变县城开发建设方式,推进县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通知提出了严格落实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有关要求——

严守安全底线。选择在安全、适宜的地段进行建设,避开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和自然灾害易发的区域,并做好防灾安全论证。

控制密度和强度。县城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

限制居住建筑高度。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最高不超过18层。

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县城新建建筑要普遍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推进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升县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推广清洁能源应用,推进北方县城清洁取暖,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

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降低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倡导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布局方式,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污水处理等设施,减少输配管线建设和运行成本,并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加强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拆历史建筑、不砍古树名木、不破坏历史环境。

此外,要建设畅通的步行系统,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等。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根据本地区县城常住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功能定位等因素明确适用范围,特别是位于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的县城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绿色低碳建设。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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