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河北加快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发展

本报讯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等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河北省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高质量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

《实施意见》明确,市域(郊)铁路新建线路单程通行时间宜不超过1小时,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新线敷设方式原则上以地面建设为主,困难路段可考虑采用高架方式,进出枢纽的个别路段可研究采用地下方式。

根据《实施意见》,推进实施中优先利用既有铁路资源,结合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和铁路枢纽功能调整,联合铁路企业加强对既有国家铁路、地方铁路资源利用的可行性论证,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内部货运铁路功能合理外迁,解决与城市发展的矛盾,积极创造条件开行市域(郊)列车。

稳妥推进新建项目。新建市域(郊)铁路项目由河北省发改委严格依据国家批准的规划按程序审批(核准),严禁以新建市域(郊)铁路名义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批准新建市域(郊)铁路项目的城市,要按照功能适应、标准适宜、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技术方案比选,合理降低工程投资和运营成本,确保建设时机、规模与城市发展需求、财力相匹配,避免过度超前或重复建设。

做好综合衔接配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综合交通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各种交通方式、各标准等级之间高效衔接,加强市域(郊)铁路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整体效益。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市场准入,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创造公平、公正、开放、平等的发展环境,支持城市政府、铁路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在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加强合作。

创新路地合作方式,通过自主运营、合作运营等市场化方式,因地制宜、因线施策合理选择市域(郊)铁路运营管理模式。

创新投融资方式,全面放开市场准入,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各市、雄安新区使用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全面落实铁路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统筹支持市域(郊)铁路建设。

河北省加强对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在用地、环评等方面的支持,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要件办理、项目报批等工作,加快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实施。

2021-04-26 暂无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2474.html 1 3 河北加快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