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沈阳市人民设计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人民设计师”工作高质量开展。
实施“人民设计师”制度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深入社区沟通居民意愿,打通城市建设管理末梢,指导项目建设实施,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区的洁化、序化、亮化、绿化,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服务品质、生态品质、文化品质。
“人民设计师”是指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选聘,为责任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的第三方人员,须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取得规划、国土、建筑、景观、交通、市政及其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人民设计师”依据上位规划、城市设计及导则、相关技术规范等开展工作,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高质量、精细化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工作内容涉及道路综合整治、绿化景观提升、小区综合治理、公共空间微更新等。具体工作包括知识普及、设计把控、实施协调、规划评估、公众协调等。责任范围原则上以街道、片区或社区为单元(暂不含乡村),具体划分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每个责任单元配备1名人民设计师,采用“定向委托+公开选聘”的方式。人民设计师的聘用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各区人民政府应建立专项经费,纳入地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推行“人民设计师”制度提供所需资金。
“人民设计师”既要为规划实施量体裁衣,又要当街道居民的“知心人”,引导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实现群众心中最迫切、最期待的幸福指向。
推行“人民设计师”制度为群众搭建了一个开发潜能、参与治理的广阔平台,可以激发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运用集体智慧解决当下城市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真正打通城市管理末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服务品质、生态品质、文化品质。
(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