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住建部官网于6月8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
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特色。县域农业转移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在县城安家定居的需求日益增加,提高县城建设质量,增强对县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对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县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在县城规模布局、密度强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迫切需要转变照搬城市的开发建设方式,推进县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3月29日印发征求意见稿,意见征询期为3月29日-4月8日。4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座谈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地方政府负责同志、普通居民代表参加会议,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研究修改完善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地方管理人员和公众的意见建议,研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公众反馈意见和网友关注内容,汇总梳理了公众意见建议和网友讨论的热点话题。认真研究吸收公众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文件内容,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做好对地方的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提升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最终形成由国家15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
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方面。《意见》提出,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不应超过2公顷。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意见》明确,县城新建建筑要落实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节水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推进老旧小区节能节水改造和功能提升。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发展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提升县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推动区域清洁供热和北方县城清洁取暖,通过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和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等方式,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
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方面,《意见》提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合本地特点,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降低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倡导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布局方式,统筹县城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布局,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减少输配管线建设和运行成本,并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构建县城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推广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智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应用,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加强配电网、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明确,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要合理确定县城居住区规模,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因地制宜配置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探索以街区为单元统筹建设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等设施,加强社区绿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公共活动空间场所建设,打造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