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综合

谈 谈“得”与“失”

□王立成

“得”与“失”是一组对立统一的概念。有“得”就有“失”,有“失”必有“得”。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现实生活中,“得”与“失”却并不单纯。如果认识的角度发生本质的转变,结果就会截然不同。

社会上有这样一种人。原本不计得失、积极工作,干出了成绩,群众百姓没有忘记,把他推上重要岗位,使他担当要职,这可以说是有所失后有所得,反映了得失平衡的自然规律。但他却不这么认为,不觉得群众百姓的信任就是“得”,认为光有权是空的,只有得到钱财才是“得”,于是,就有了“权钱交易”,结果真的“富”了起来,并陶醉在“得”中。不料,他日东窗事发,所有违法犯罪的财物被查获并返还单位或上缴国库,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当然,也丧失了群众对他的信任,自然原有的权也就被剥夺,成了人民的罪人,也失去了自由和前程。在这一点上,古人是十分明确的,所以就有了《菜根谭》中“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娇之,福来不必喜”的高论。这种事例在现实生活中不胜枚举,人民群众痛心疾首,不仅忙坏了执纪执法部门的同志,也损害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样的“得”与“失”,究竟是“得”,还是“失”一目了然;最终是“失”,而且“失”得很惨。印证了《孟子·公孙丑下》中“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道理。

可社会上有另一些人,坚守初心使命,平日里默默无闻为别人想着,付出了自己很多精力和时间,甚至健康乃至生命,却没有得到丝毫的回报,但他们依然义无反顾地服务人民,就像“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武汉金银潭医院院长张定宇,云南丽江华坪女高校长张桂梅,还有各条战线上无私奉献的英模们,在他们的事迹未得人知之前,除得到群众百姓的敬佩外,只有太多的失去;而在他们的事迹得到党和国家肯定之后,除了鲜花与掌声,并没有得到多少金钱方面的补偿。相比于第一类人的腰缠万贯,他们的“钱”途黯淡了很多。但正像他们自己所述:“我得到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快乐,是一种奉献的快乐,是人民群众对我的尊重、爱戴和赞誉的快乐,这是无价的。”更重要的是,这种崇德向善的情操将持续流传,不断影响一代又一代后辈英才。这是“得”呢,还是“失”?笔者认为,这是真正的“得”,这是任何物质无法比拟的精神上的“得”;不但他们得到很多,还促使了很多人“得”到更多。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上述两种“得”与“失”,一种是表面上的“得”,在自己得到物质利益的同时,造成了国家财富、人民利益的“失”,其个人明显的“得”,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得”;而另一种是表面上的“失”,看起来失去了很多个人的利益,但其实在精神层面上却“得”到了无价的财富,使得国家和社会财富不断地“得”,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得”。也应验了古代历史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典故。因此,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上要正确看待得与失,要计“得”与“失”,则要计算真正意义上的“得”,切忌小“得”而大“失”,更不能为了个人的“得”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失”,那最终将会“得不偿失”。

2021-07-05 □王立成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3539.html 1 3 谈 谈“得”与“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