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该省住建厅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以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提出了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37万亿元,特级资质建筑企业数量从22家增加到45家,排在全国第四位;成功入选国家建筑业综合改革试点和钢结构住宅试点省。2020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9万亿元,位居全国第六。
为加快推动建筑业壮大规模、提质增效,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力在发布会上介绍,《十条措施》第一条就是“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通过支持省内企业采取联合体投标等方式,增加参与轨道交通、机场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机会,从而提高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的施工能力。通过加快推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先以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主导的工程项目为突破口,要求在采购或招标时,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不平等限制条件,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十条措施》还注重做好“减法”,着力为企业减负,比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四类保证金,进一步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针对融资难、融资贵,《十条措施》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允许建筑企业在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后凭施工许可证等材料向银行申请抵质押贷款。对开展新信贷业务并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给予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
下一步,山东省将指导各地积极为骨干民营企业搭建平等竞争平台,支持他们与央企国企同台竞争,扭转省内市场占有率不高的局面。另外,对在山东新注册的特级资质建筑企业,该省将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大型优质企业在鲁投资兴业。对山东省建筑企业在外承揽工程或到境外投资的,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和保费补贴,激励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对现有建筑企业首次获得特级资质,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1年,对“小升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减按10%的比例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范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