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8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称,《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施行。《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该市城市更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书记、主任乔明佳介绍,《管理办法》围绕“三转、三改”,推动重庆市城市更新工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三转”,即转变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模式、转变政府职能。城市更新将从聚焦大规模增量建设为主的发展理念向统筹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新发展理念转变,从城市粗放型外延式发展模式向依托城市存量空间资源挖掘经济增长点的新发展模式转变,从政府主导为主向多方协同共建转变。其介绍,城市更新不是搞大拆大建,而是将建设重点转向存量提质改造,通过要素优化配置,从源头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改”,即改革审批权限、改革审批流程、改革政策制度。一方面以审批权限下放激发区县政府活力,《管理办法》提出将城市更新项目立项、环评、用地等各环节涉及市级部门审批的事项下放至各区,同时要求辖区政府建立部门联动、项目准入退出、履约监管等机制;一方面以审批流程再造破解项目落地难题,《管理办法》提出在项目谋划阶段,对项目更新方式、供地方式等进行全面深入研究,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审批难”问题,为保障项目落地实施扫清障碍。此外还将以政策制度改革激发社会资本动能,通过制度创新破除市场樊篱,吸引各类社会资本以及资本背后的产业业态、人才资源进入城市更新赛道,实现可持续更新。
《管理办法》共8章、42条,适用于该市主城都市区范围,主要内容分为三大板块——
一是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管理办法》建立了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成立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明确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及各方主体职能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基础调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参与制度。
二是规范城市更新工作流程。构建适应城市更新需要的规范化、可操作的实施程序。在规划计划层面,明确编制更新规划、更新导则、片区策划方案、年度计划;在项目实施层面,明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下放审批权限,强化项目实施和运营监管。
三是制定城市更新保障措施。明确资金来源渠道、资金整合使用、创新融资方式等相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市级部门重点就土地、规划、产权、审批、消防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
为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今年,重庆启动了30个城市老旧功能片区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涵盖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老旧工业片区转型升级、传统商圈提档升级、传统风貌区保护传承、公共服务设施与公共空间优化升级等五大城市更新类型。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