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河南遭遇严重洪灾。灾情使河南省受灾地区部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遭受了巨大损失。灾后,农田要补种、堤坝要加固、道路要修缮、学生等开学……如何蹄疾步稳地推进灾后重建工作,成为重中之重。为此,河南出台多项措施,使群众生活回归正轨。
重建:谋划8855个储备项目,总投资超过6000亿元
河南省以灾害初步核查为依据有序展开重建工作,科学编制重建规划,突出水毁农房、农田基础设施、受灾企业等重点,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该省政府新闻办于8月13日召开“加快灾后重建”第五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已谋划灾后重建储备项目8855个,总投资超过6000亿元。灾情发生后,河南第一时间建立了灾情跟踪监测机制,截至8月12日,已统计受灾地区损毁项目7283个,涵盖农田水利、交通设施等领域。结合上述摸底情况,同步建立了全省灾后重建重大项目库,一方面做好灾毁工程复建,另一方面加快补齐各领域短板,有效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
为了让大量重建项目在短时间内快速启动,河南建立了“绿色通道”,通过采取简化流程、压缩材料、合并报审等办法,对灾后重建项目实行极简审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已累计在线办理投资审批事项3649个。
在灾后重建中,如何帮助受灾地区企业减轻负担,既关乎恢复重建进程,也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河南省通过“两化”手段减轻企业负担,一是优惠政策支持最大化。对遭受自然灾害损失严重的纳税人,依法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所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对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落实公益捐赠优惠政策,对企业或个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是办税缴费服务最优化。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将2021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延长至8月31日。
交通:在建项8月底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近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先通后固、逐步提速”的原则,全力加快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方案》明确,针对滞洪区公路,做到“水退路通”,尽快达到灾前通行水平。针对农村公路,确保受灾乡村至少有一条顺畅出口路,确保已脱贫村不因交通返贫,服务好群众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针对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一般水毁路段2021年10月底前、较大水毁路段2021年12月底前、严重水毁路段2022年6月底前完成恢复重建,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质量恢复到灾前水平。在建项目2021年8月底恢复正常施工秩序,9月份全面掀起施工高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针对港口航道,2021年10月底前实现全面通航,满足进出港航行条件。针对运输场站和超限站,2021年10月底前恢复重建,实现进出道路通畅、硬件设施齐全、应用功能完善、设备运转良好、运输服务有序。
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提出加大资金支持、强化服务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完善长效机制等五大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主动协调金融部门提供优惠应急贷款,提前下达2022年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投资计划,督促市县整合各类资金。普通干线公路较大水毁路段按“十四五”期同级路面改造项目标准补助,严重水毁路段按同级新建项目标准补助;农村公路按照“十四五”期同级新改建工程标准补助;航运项目按照“十四五”期标准补助。简化前期工作程序,普通干线公路、港口航道和运输场站一般水毁项目由辖区管养单位现场确定修复方案并组织施工;较大、严重水毁项目采用“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审批;农村公路项目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参照普通干线公路程序审批。
学校:一校一策,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特大洪涝灾害造成部分学校不同程度受损,目前对学校的灾后恢复重建有哪些具体安排?8月16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有7010所学校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2.05亿元。学校灾后重建坚持“一统三分”原则,即“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步实施”。
“统筹推进”就是将学校灾后重建与疫情防控、与保障秋季学期开学、与上好“开学第一课”活动统筹起来,同步推进。“分类指导”就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受灾情况,因地制宜、因情施策、一地一案、一校一策,科学制定恢复重建方案。“分级负责”就是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分步实施”是根据学校受灾情况及恢复教育教学秩序需要,分轻重缓急,坚持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解决好受灾损毁校舍的修缮、加固、重建、新建问题。
目前受灾的各级各类学校,正在围绕三个方面有序推进灾后重建工作: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受损情况核实,8月20日前完成受灾学校校舍的安全鉴定工作;二是加快中小学幼儿园校舍设施恢复重建,一般受损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力争9月1日前能够投入使用,需要加固的校舍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任务,需要重建的校舍或校园,将与目前正在进行的“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相结合,统筹做好恢复重建工作;三是抢修高校基础设施和设备,确保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基本正常。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