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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印发洪涝灾害农房应急预案和洪涝灾区农房评估指南

本报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洪涝灾害农村住房安全应急预案(暂行)》和《洪涝灾区农村住房安全应急评估指南(暂行)》。

《预案》从灾前应急预防、灾后临时处置、农村住房安全应急评估、灾后过渡安置与恢复重建4个方面,明确对农村住房应对洪涝灾害时应该采取的措施。

《指南》适用于遭受洪涝灾害破坏的自住农村住房的安全应急评估,包括所有遭受洪水冲击、浸泡或短时间进水的自住农村住房及由于灾区地质隐患影响、安全受到威胁的自住农村住房。

《指南》明确,根据农村住房安全应急评估结论,遭受洪涝灾害的农村住房可以简单分为“可以居住”与“不可以居住”两类。

其中,“可以居住”类是指经过应急评估,场地安全、地基稳定、主体结构安全,不需修理或经简单维护后即可入住的农村住房。对于“可以居住”类房屋,农户在返家入住后,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有安全方面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撤出并报告“村两委”和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应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核查,及时消除隐患。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

“不可以居住”类是指经过应急评估,地基或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或所在区域、地段出现地质隐患的农村住房。对于“不可以居住”类房屋,除明显倒塌或严重受损且不具备加固修复价值的农村住房外,其余房屋应做进一步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改造或加固措施。 (朱健)

2021-09-09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4275.html 1 3 住建部印发洪涝灾害农房应急预案和洪涝灾区农房评估指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