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近期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增加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改善交通环境。
通知提出,从十个方面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
一是评估完善标准规划。各城市年内完成停车设施普查并对外公开,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动态更新停车资源数据,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年内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年内组织对现行《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规划规范》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需要适时制定修订相关标准规划。
二是研究建立指标体系。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小汽车保有量、停车泊位数及结构分布等,研究提出衡量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指标体系,并探索适时向全社会发布全国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情况。
三是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各城市要将停车设施项目列入各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一批停车设施项目。同时,充分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推出一批停车资源共享示范项目。
四是制定用地支持政策。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国有建设用地配置办法》,年内完成政策起草工作,明确地上、地下土地使用权配置规定。指导各地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
五是规范不动产权确权。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年内研究开展试点工作,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在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七是加强充电设施保障。从加强规划布局、移动居住社区充电桩安装、加强设备运维、提高供电保障等方面推动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提升。
八是依法规范停车秩序。
九是加快制定实施办法。各地年内出台本地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办法或实施意见。
十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