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江西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本报讯(通讯员 王纪洪)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决定自今年10月至明年1月,在全省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开展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此次整治重点排查“四类对象”:

——建设单位(3项):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要求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行为;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是否按规定单独列支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是否存在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工期的行为。

——施工单位(10项):是否按规定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合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是否有“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假证从事相关工作;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高危作业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用工要求;是否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作业人员高处、临边作业是否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穿戴防滑鞋。各类安全防护用具、架体、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是否经验收合格后才投入使用;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了安全隐患清单,实施了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施工作业行为。

——监理单位(3项):是否按规定审查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按规定对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测等形式实施安全监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严重且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是否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

——监管部门(3项):是否有对违法建设行为视而不见、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发现了不查处或者不及时查处的行为;是否有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举报、投诉不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的行为。

2021-10-28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4816.html 1 3 江西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