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建筑产业现代化

城市建设驶入“细胞修复”式的有机更新轨道

□记者 徐敏

“城市的生命代谢更新活动应该是细胞层面的,即小规模渐进式的,而非大规模断裂式的。”在日前举行的2021年上海建筑发展高峰论坛上,同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院长、长三角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伍江以《长三角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的城市更新》为题,提出城市建设应从以粗放型增量发展走向精致型存量发展的有机更新轨道。

从大规模断裂式到小规模渐进式

伍江表示,中国过去四十年的城市发展模式正面临重大转型。“超大城市高速扩张蚕食紧张的土地资源;大拆大建破坏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冲击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城市发展模式正在经历着从增量模式到存量模式,从唯经济论到多元协同,从物质建设到人性关怀,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从粗放管理到精细治理,从刚性思维到弹性思维等各方面的重大转变,由此提出了有机更新理念,即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伍江认为,城市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体。城市更新是城市生命体永恒的状态和不变的主题,是城市持续不断的常态化的生命活动。城市活力正是在不断更新过程中得到不断激发而显示出城市的生命活力。城市的历史文化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激发城市活力的源泉。城市的历史保护,最重要的就在于如何激发历史空间的当代活力。

伍江还对城市有机更新的本质作了解读。他指出,城市更新活动应该是细胞层面的,即小规模渐进式的,而非大规模断裂式的。手术式的更新改造只能是在极特殊情况下的短期的和暂时的行为。在中国已经持续了30年的快速大规模城市改造与建设活动作为一段特殊的历史必将迅速转型,城市建设与发展亟需从非常时期逐步转向正常轨道,即从以粗放型增量发展走向精致型存量发展的有机更新轨道。从客观规律上说,城市的增量型发展阶段是城市的初步建设阶段,城市的存量型发展阶段是城市的维护和提升阶段。就城市发展的全生命周期而言,增量型发展阶段是短期的、非常态化的,而存量型发展阶段是长得多的、常态化的。因此城市改造更新必须尽快进入正常轨道,即城市的有机更新轨道。

同时,针对城市有机更新的全过程,伍江也给出了各阶段的“有机”要点。其中,在政策制定层面,要求建立制度性更新推动力,保护已有社会经济结构,重视更新过程中的公平正义;在规划设计层面,要求关注城市敏感区,注重对已有空间的活化以及传媒介入下的全过程公众参与;在实施管理层面,要求关注规划实施的持续性,注重对日常运维的保障以及开放的更新信息平台建设等。

从“城市更新”到“城市有机更新”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更新在新的时代也有了新的内容和要求,这就是“有机”的内涵。演讲中,伍江给出了城市有机更新的五大目标——

城市有机更新旨在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其中要求,创造最适合于人生活和工作的城市空间环境是城市的根本价值;创造中国特色的宜居城市模式;突破“公共服务配套”观念,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冗余度;提倡一定程度的功能混合;通过“修补型再开发”,在城镇新区中对于近人尺度的空间进行必要的功能性、便利性补缺,使城镇新区不仅“好看”,更要“好用”;对大量工业区、开发区进行“二次城镇化”改造等。

城市有机更新旨在使城市更具活力。要求防止城市规划中一味追求平面构图、盲目求大之风;加强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规划建设,重视城市的步行和慢行空间建设;适度宽容城市“非正式空间”,增强中心城区活力;提高城市道路网密度标准,提倡小尺度街坊;重视人行与非机动交通和城市非主要道路的非交通功能,珍惜城市的“烟火气”等。

城市有机更新旨在使城市更具韧性。要求提高城市安全度;优化提升规划建设标准,健全城市防灾设施体系,提高城市抗击各类灾害的能力;加强城市应对各类环境变化特别是气候变化的适应性规划和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紧急状态应对机制,完善各类紧急状态预案及其相关设施;建立健全城市避难系统,减少各类灾害来临时的伤亡损失等。

城市有机更新旨在使城市更具可持续性。这就要求加强土地的保水性与透水性,恢复城市生态水系;加强城市生态空间的系统性和网络性,兼顾城市生态空间的集中与均布;制定碳排放控制指标体系,在城市更新项目前、项目中和项目后开展碳排放评估;增加城市及周边地区森林和生态绿地,保护水面与湿地,以增加碳汇;增加城市中心地区小型公共绿地,并提高其易达性与便利性;提升城市滨水空间的公共效应和生态效应;提倡绿色出行,建设与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

城市有机更新旨在延续和传承城市历史文化。伍江提出,城市和建筑的生命在于使用,遗产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适度利用并得到活化。对此,使用中的建筑的保护不同于其他文物的保护,常常需要重新植入新的功能;城市更新中的历史保护需要精细规划,更需要政策的配套;商业化利用和旅游开发不是历史保护的对立面,关键是要守住底线;适度改造与合理再利用底线取决于历史文化价值;城市空间肌理的延续比单体建筑的保护更重要。

从破旧立新到推陈出新

城市更新是城市永恒的主题。伍江认为,“更新是持续不断的,但也应是小规模渐进式的,是符合生命体发展规律的有机更新。城市不要破旧立新,而要推陈出新。”城市的生命力既表现在战略性的空间布局与建设引领、城市能级的持续提升,也体现在那些细小尺度上的、微观层面上的积极应对和活力激发,有时更体现在那些非预见性的、自发的和时常涌现的自然更新过程之中。唯有尊重城市发展演变的规律,即城市有机更新的规律,城市的生命力才会愈加旺盛。

例如,现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亟需根据新的形势进行更新完善。对此,伍江建议,应鼓励用地混合和复合,给予住宅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之间、商业用地和办公用地之间的兼容和相互转换;对于保护历史建筑、提供公共空间和增加公共功能的行为下给予可开发空间的容积率奖励,如对保留的历史建筑可不计入规划容积率;探索建立“政府-市场-市民-社会”四位一体协同机制和“规划者-建设者-运行者-管理者和需求者”五位一体协同机制;建立适用于城市保护和更新区域特殊的规划技术规定和建设标准,如涉及间距、日照、退界、消防、抗震等方面。

其中,对于城市历史街区而言,城市更新活动更应该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和“最大隐蔽原则”,在保护延续城市历史风貌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小尺度提升性改造或小规模“针灸式”改造,特别是针对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的“隐蔽性改造”。通过有机更新不断提升城市历史街区的功能和优化城市空间品质,在历史街区改造更新活动中,坚决反对大规模拆除重建;无论是以什么样的“保护”之名,坚决反对以“经济平衡”为名进行逐利导向的开发活动;坚决反对过度旅游开发、过度商业化。

他还提出,将保护要求纳入法定规划特别是法定详细规划体系,通过精细化管控落实保护要求,体现有机更新原则。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不仅须对各种建设行为进行有效管控,也应对非建设行为,即对城市的日常维护实行有效管控。事实上,城市历史街区的空间环境品质的改善和常态化的有机更新,不仅取决于对于建设行为的管控,在很大程度上更取决于对各城市空间要素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因此,需在保护规划基础上进一步针对我国现有政府管理体制,对于历史街区各物质空间要素提出一套统一、全面、可行的、可用于日常管理的控制规则,从而形成从规划建设到日常管理导则的完整管控体系。

2021-11-25 徐敏 □记者 徐敏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5173.html 1 3 城市建设驶入“细胞修复”式的有机更新轨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