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建筑产业现代化

《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发布

绿色建筑项目享受财政、税收、融资等优惠政策

1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是从立法层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举措,将管理监督和服务激励并举,为进一步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根据《办法》,绿色建筑按照国家标准,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等级。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嘉定新城、松江新城、青浦新城、奉贤新城、南汇新城建设应当纳入绿色生态城区创建范围。

《办法》明确,绿色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享受财政、税收、融资等优惠政策;并鼓励在绿色建筑活动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绿色运行专业托管以及其他创新模式。

《办法》要求,以有偿方式使用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前,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就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造、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全装修住宅、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绿色建筑具体要求,征询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纳入土地使用合同。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在核提规划条件或者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就绿色建筑具体要求,征询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各环节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办法》还对建设工程活动各参与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中明确绿色建筑的具体要求,并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予以落实。绿色建筑具体要求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概算、预算。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或者完工验收的,应当包括绿色建筑专项内容。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完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包括绿色建筑验收的相关内容。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合同明确的绿色建筑具体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符合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的绿色建筑专篇。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绿色建筑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绿色建筑相关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涉及主要内容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审查。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该0市绿色施工有关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绿色施工方案,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监理单位依法对绿色建筑的施工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此外,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同步安装的能耗监测装置以及联网功能,应当纳入绿色建筑验收的专项内容。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应当纳入分户验收范围。 (记者 徐敏)

2021-11-25 徐敏 绿色建筑项目享受财政、税收、融资等优惠政策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5174.html 1 3 《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发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