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严防围标串标和分包拆包。改进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措施,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招标“评定分离”,细化评标、定标方法,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完善在冀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分级和公示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违法企业重点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评级低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异化监管。
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监管,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质量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开展结构优质工程创建,引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树立质量品牌意识,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巩固清理规范成果,强化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压实工程建设各方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基层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首查负责、案件移送和即查即纠制度,确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不低于20%,其他项目不低于25%,防止企业盲目扩张经营造成项目烂尾。
强化源头治理,严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对未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项目不予审批。对建设单位资金安排不满足施工需要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府投资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引导市场主体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
开展建筑垃圾清理整治,严防随意倾倒和处置,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等建筑垃圾产生源头办理处置核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管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实行密闭运输。鼓励优先采用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
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严防施工扬尘污染,通过在工地围挡、基坑周边等重点部位安装喷雾、洒水降尘设备,对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苫盖或喷水保湿等措施,防尘降尘。
(杨林 郭晓丽 董冯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