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湖南加强新建建筑高度管理

城区常住人口三百万以下限高二百五十米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住建厅联合该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建筑高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禁止,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含)城市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通知》严格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含)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建设的,应报省住建厅论证或审查,并报住建部复核或备案;同时,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通知》规定,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县城新建住宅原则上不超过18层、54米。城市新建80米以上住宅建筑和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县城新建18层、54米以上居住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要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并应书面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陈焕明 梁珏)

2022-01-27 城区常住人口三百万以下限高二百五十米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5913.html 1 3 湖南加强新建建筑高度管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