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要更大力度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要加快制定节能改造及用能优化技术标准及评价体系。
加强我国建筑物外立面安全管理也是陈华元代表此次关注的重点。为筑牢建筑物外立面“安全锁”,陈华元代表提出4个建议:
一是完善相关规定规范。建议住建部在综合调研基础上,对建筑外立面及附着物的安全管理、外墙面砖应用限高标准规范等尽快制定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地方规章,厘清各环节责任,明确“谁来管”“管什么”。参照各地现有的标准规定,建议外墙面砖应用限高以20层(60米)为宜,提高建筑装饰安全度。
二是明确外立面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建议各地政府结合《民法典》的施行,出台政策条例明确外立面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各方主体责任。明确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所有权人是建筑物外立面的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议由各级城市管理部门作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重点抓好日常隐患消除、巡检巡查、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及事故责任处理等工作。
三是强化设计、施工及使用的管理监督。建议国家和地方住房建设、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强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新建、加建、改建、扩建建筑外立面的安全设计责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工程质保期内施工单位对建筑物外立面的保修责任,明确因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导致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且质保期结束前应确保建筑物外立面安全合格或整改合格后再移交相关责任人。规定新建建筑需设置附属设施需加强安全论证并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方案擅自改变外立面装饰材料和附着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限期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
四是强化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建议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建筑物外立面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违法搭建、不安全广告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外立面构筑物及违法搭建物做到应拆尽拆,不留死角和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