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文
在最新的资质改革征求意见稿中,引起设计师反响最大的变动莫属“职称取代注册”了。此次改革对各类注册资格证书要求大幅减少,尤其对排水、暖通、电气等注册人员数量要求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职称证书的要求。那么职称真能取代注册吗?改革是前进还是开历史倒车?笔者认为要搞明白这个问题,要弄清楚执业注册和职称的体系与关系。
执业注册与职称分别是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下的产物
从发展历史来看,是先有职称后有执业注册,执业注册是职称制度的延伸,二者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和发展需求下产生的。
职称制度最早可追溯到旧中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职称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历了技术职务任命制度、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三个阶段。在1986年改革第三阶段,《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改革的中心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并相应地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此时职称主要特点表现为:不同于一次获得后终生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它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限制,与工资待遇挂钩,所聘职务只在单位内部有效,成为集评价、使用、待遇三位一体的人事管理制度。这项制度给予专业技术人员以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水平的认可,同时将岗位要求和技术人员的资格、待遇、责任的等统一起来,对于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推动人事制度改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近20年来,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国家对职称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如评聘分开、以聘代评、评聘合一、考评结合等,各个行业实行差别化管理。目前设计行业普遍采用评聘分开、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职称评定。
然而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并没有职称,而主要以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方式进行管理。到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部根据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参照接轨国际通行做法,对工程建设行业事关国家利益和公众安全的专业领域逐步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强化对个人的资质要求。到目前为止,已基本建立了包括教育评估、职业实践、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等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从本质上讲也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对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
比较看来,职称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建立健全我国人才结构体系,通过划分职级对人才待遇进行分层分类,鼓励人才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从而加强对设计质量的把控,但国际上不认;执业注册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推行目的是接轨国际做法、实现国际互认,在涉及公共安全利益的关键领域和岗位建立实施强制职业准入资格制度,是在职称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延伸、更进一步的跨越,在市场化浪潮中有更强的生命力和适应力。二者体系、目的、适用范围、作用截然不同,注册地位显然可见,取代自然无从谈起。
执业注册和职称各有优劣
职称主要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每个级别申报时均有相应年限要求,目前设计资质改革提到的职称指的是高级工程师,一般本科毕业需要工作10年左右才有资格申报。根据评审规定,在符合相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撰写一篇技术总结,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定即可。可以看出,职称更强调工程师的工龄和实践经验,但对理论知识的评审偏主观性,存在制度漏洞,导致“枪手代写论文”、“打通评审关系”等乱象频现,滋生了部分学术腐败和人事腐败。此外,我国目前职称评审受平台、个人职位等影响较大,比如在大型国企评职称和在小微企业评职称难度可能一样吗?领导层评职称时上报的个人业绩又有多少是他自己亲自参与?职称的“含金量”有多少值得打一个问号。
执业注册是由住建委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不受平台等外部因素影响,体现的是个人能力。虽说只要过了及格线就能通过,但往往为了控制注册率,考试难度设置也非常大,人为主导的作弊因素几乎为零。注册考试一般本科要求毕业5年左右即可申请,在工龄要求上比高工低,弱化了个人经验要求,更强调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把握。能通过考试的大多数都是对专业规范理解比较深刻的人,当然其中也不乏“考试能手”,但总体来说是一场公平公正的较量。
从各自优缺点分析来看,职称侧重于实践经验,但评审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职称与真正能力不一定对等;执业注册侧重于理论知识,竞争公平,但缺乏对工程经验的考核,工作时容易陷入教条死板之中。如以职称取代注册,经验取代理论,在一般经验范围内的项目上可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目前不少建筑造型创意十足、千姿百态,超限是常有的事,如超出经验范围则难以形成抓手,缺乏理论支撑;纸上得来终觉浅,仅靠理论也略显不足,这也是目前注册经常被“诟病”的地方,建筑工程本身是一个实践学科,需要丰富的项目经验不断开阔眼界,从而进一步加深对规范的理解。但总体上看,职称的问题更多,以职称取代注册更是不可取。在笔者看来,如若能兼得有之,则能发挥“1+1>2”的作用,但现实中二者兼有的少之又少。不过以笔者接触情况来看,从注册到高工多见,只是时间问题;从高工到注册少见,补足理论短板需要硬功夫。
职称取代执业注册有悖于当前趋势
国家引入注册制度,体现的是加强个人执业,《建筑法》里也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制不仅适用于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在放管服政策之下,重执业轻资质应是改革的主导方向。但目前的资质改革意见征求稿里减少注册要求、增加职称取代注册,表现出来的是为了打击“挂靠”而轻执业轻资质。
由于执业注册证书取得相对职称要难,行业及市场认可度更高,注册证比高工证也贵得多,减轻执业注册要求,也就相当于减轻了企业的人才知识成本。通过改革给企业减负的初衷是好的,但没有“因症施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减错了方向反而适得其反。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国家一直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而对不少企业来说,人才成本竟然成了“负担”,又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吃草;另一方面来说,目前市场上设计费在建安费中占额仅在2%左右,根本没有必要在设计成本里减负,如若连人才成本都不愿意支出,这样的设计院又能做出什么高质量的设计作品?对注册工程师而言,长期的付出没有相应的回报,只会更加打击其积极性,甚至逃离这个行业;对还没取得注册的设计师而言,也将失去考取注册证书的动力,把相对容易评得的职称作为目标。长此以往,执业注册制将遥遥无望。再从行业角度来看,由于注册要求的减少,行业涌入门槛将一降再降,竞争更加激烈恶化,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将更加疯狂。
从“职称取代注册”这个点切入改革,虽然打击了“挂靠”,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带来的新问题更多。
近年来改革政策“朝令夕改”频频发生,既未吃透上面精神,也未在下面充分调研论证,结果越改越乱。资质改革应深挖矛盾根源,抓准痛点下药,先立后破,稳步改革。当然,建筑市场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一项改革就能解决的,需要整个行业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如通过行业设计费改革提高人才待遇,通过完善执业注册考核、信用监督体系减少“挂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只有各方改革举措统筹并进,打成“组合拳”,才能真正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