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工作指引》等五个指引(以下简称五个指引)由广东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印发实施。
2009年以来,广州逐步建立了较为系统完整的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和实施政策体系。历经十年的实践探索,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8月底,广州市委十一届第十一次全会审议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广州市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指引,被称为城市更新“1+1+N”政策文件。《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
作为《实施意见》的配套指引,五个指引的出台对破解广州城市更新的产业配置、提供高质量的产业发展空间,补齐短板、高水平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等瓶颈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实施意见》政策衔接,为又快又好地推进广州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国土规划资源保障。
《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划定三个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圈层,明确了不同圈层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建设量(含商业商务服务业、新型产业、产业的公建配套)占总建设量的最低比例要求。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提出了产业(商业商务服务业)片区应配建6%~11%的建筑面积作为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提高产业(商业商务服务业)片区的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功能品质,吸引优质企业进驻。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建立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地块详细规划”分层编制和刚弹结合分级审批管控体系。明确必要性论证可纳入详细规划方案一并公示和报批,弹性指标优化可由区政府审批。
《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工作指引》明确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应始终把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利用创新、人居环境提升协同互进。
(柳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