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行动,补齐短板,为助力乡村振兴和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加强“水保障”。今年计划清淤整治山塘2.5万处,新建、节水改造及清淤渠道2000公里,提升50万亩左右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
根据《通知》,湖南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山塘清淤扩容增蓄,对塘体开展必要的坝坡、坝脚等整治,对涵卧管、溢洪道等放泄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
二是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高标准农田间输配水渠系进行新建、节水改造和清淤疏浚,确保渠道边坡稳定、输水平顺,畅通“中梗阻”渠道。
三是在山上经济作物周边新建或清淤整治灌溉水源工程,提升灌溉水源保障能力。
在资金筹措上,强化资金融合,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模式,多方筹措资金。项目资金按照省级定量奖补、不足部分由市县自筹的方式进行筹措,市县通过增加财政投入、金融资本投入、受益主体投工投劳、乡贤捐资捐款等方式筹措。
项目实施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市级汇总、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项目建设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受益主体采取“自选、自建、自用、自管”的方式组织实施,因技术含量高而受益主体不能自建的,由县级水利部门按程序实施。 (奉永成 袁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