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
距今5000年前,伏羲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通万物之情,究天人之际,悟创太极八卦,推演宇宙法则,始立人间易学。
堪舆一词最早亦出于伏羲时代。易学、堪舆,堪称中国古代建筑环境理论研究之源头。
伏羲是我国古籍中记载的最早的王之一,是华夏民族人文先始,彼时文字尚不成系统,仅有一些符号。我国最早有较严密系统的文字记载的时期是殷商,之后稍晚成书的《周易》,后人“推定经文卦爻辞‘著作年代当在西周初叶’”。
中国古代风水学实际上就是地理学、地质学、星象学、气象学、景观学、建筑学、生态学以及人体生命信息学等多种学科综合一体的一门自然科学。其宗旨是审慎周密地考察、了解自然环境,顺应自然,有节制地利用和改造自然,创造良好的居住与生存环境,赢得最佳的天时地利与人和,达到天人合一的至善境界。
尽管古人的学说存在诸多局限,但它终究是古人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的观察、思考、实践的总结、归纳、积淀。我们研究古代建筑环境理论,需要在“衔接”和“继承”上下功夫。
本文从四个视角,管窥中国古代建筑环境理论之关于房屋与环境的关系。
一、环境之于房屋的意义
我们首先探讨什么是建筑。
房屋,是人们对建筑的俗称。但严格地说,房屋的概念与建筑的概念并不相同。
我的观点是:建筑,是在一定条件下,按照一定要求,所建造的空间构筑物。人类在一个大环境空间里,建造一个包含或分隔空间的小空间环境,这就是环境与空间、环境与建筑之间的大与小、内与外的辩证关系。
在明确建筑的概念之后,自然要谈什么是环境,给“环境”以一个明确的概念。
环境,是指作用于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和。人是环境的中心事物,是主体。我们所提的环境,是相应于人类的环境。
对环境的分类,也众说纷纭。我认为还是分成三类,比较切合实际,即“天界”“地界”和“人界”。
天界:指天、天体、宇宙及地球的大气圈。
地界:指地、地球体(土壤岩石圈)、地表圈和水圈。
人界:指人、生物圈。
环境的范围是无限的。环境对人类的作用的分类也很复杂,如: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宇宙环境、全球环境、地域环境、区域环境、资源环境、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生产环境、活动环境、旅游环境、人际环境……
人类是在顺应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生活、活动和发展的。5000年前伏羲氏作卦时就提出了环境的概念。提出环境有天、地、人三界的科学分类;提出了环境三界之间的辩证关系,说明了一个道理:天地是宇宙,人体是小宇宙,人与天地相感应,人在天地之间的天人合一的观念。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们逐渐认识到:人是世界的主人,环境的主体,宇宙的中心;环境(包括建筑、房屋)的优劣、吉凶,都是以对人的影响和作用来衡量的;人在认识环境、了解环境及其发展变化的同时,还能够主动地顺应环境、改造环境(主要是治理环境)和管理环境。我们的祖先把这些认识,归纳为易学、堪舆学、风水学,以指导人们选择、顺应和改造环境。
关于环境的研究,我持这样的基本观点:宏观上,需要探索大环境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揭示人与环境之间的联系,了解环境对人的影响,治理和管理环境,人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适应大环境,人就会取得较好的效果。微观上,对于我们个人的房屋及其周围的小环境,也需要探索它所在的大环境范围内所反映出来的特点及其发展特征,以揭示它与人之间的关系,了解它对人的影响,治理和管理好小环境。这样,人们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适应小环境,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房屋环境的影响因素
关于房屋环境的影响因素,大抵可分成两个方面:房屋环境的客观性影响因素;房屋环境的主观性影响因素。
1.房屋环境的客观性影响因素。
首先,房屋座基的大环境,决定了房屋周围小环境的基本风貌。建筑是一个空间环境。那么,“空间”与“环境”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空间是一种环境,但只是环境的一种形式,不是环境的全部。而环境不完全表现为空间,按其完整的概念,环境是作用于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和。于是,人们在建造空间环境——建筑的时候,必然地在建筑座基周围,审慎地考察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和——大环境。人们必须考虑自己的生存、活动和发展是否同这个大环境相适应。且不说一个大洲、一个国家或一个大行政区域等较大规模的大环境,就说一个较小规模的地域环境,人们也有“入乡随俗”一句成语,指的就是人们应该对较大范围的环境有充分的了解,然后使自己更好地去适应、去融合这个环境。但是,如果这个环境不适合人们的生存、活动和发展,那么,人们就不会在这个环境里生活,也就不会在这个环境里建造自己的房屋。
房屋环境的基本风貌,就是房屋环境所处的较大范围的环境所反映出来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和。人们根据自己的不同需要、不同习惯和不同观念,对房屋环境的基本风貌,会作出不同的选择。
其次,房屋环境自身也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如果说,房屋环境只是“天”“地”造就,没有加进“人”的活动因素,那么,这样的房屋环境应该是比较固化的。即便如此,房屋环境的各种影响因素也在不断地发生“潜移默化”式的转化:原来是主导性的影响因素,从强大逐渐减弱,直至消失;原来是非主导性的影响因素,逐渐加深、加重,直至成为主导性的影响因素。
“潜移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天亦变”,“地亦变”,天和地的运动,必然引起了天道和地道的变化。天道和地道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因为天和地的运动是绝对的。房屋环境的“潜移默化”,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往往是长期的,缓慢的。质变,往往是瞬间的、突发的。量变,孕育着质变;质变,是量变的结果。因此,人们不能对环境的“潜移默化”的量变掉以轻心。
分析房屋环境的客观性影响因素的第三个问题是,房屋环境的各种影响因素相互交融,相互抑制,或相互激化。如果说,房屋环境除了为“天”“地”所造就外,又渐渐地加进了天人的活动因素,那么,这样的房屋环境就变得更加复杂了。“地”“人”三界的各种环境之间,均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极为微妙,相互交融,或相互抑制,或相互激化。
人们掌握这一点,也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这些环境都在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房屋和房屋的主人。
2.房屋环境的主观性影响因素。
人们对房屋环境的感受,迫使人们本能地采取遮蔽或借引、舍或取等一些措施,导致了房屋环境的变化。
人们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和神经系统直觉地感受环境,产生了一种心理。人们从此得出的心理感受的结论,可能是最简单化的,也是最基本的。然而这种最基本的感受结论,会使人们有个最初的直接反应,根据自己的能力、爱好、习俗等,进行有利于自己生存、活动和发展的选择,同时采取存优去劣的原则去影响环境、改变环境,从而导致了房屋环境的变化。
当人们走进一个房屋环境的范围,并不是完全依赖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进行感觉的,有时候人们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感受”,或感到舒适坦然,或感到压抑恐惧,或感到安定稳靠,或感到烦躁动荡。而且,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信息性因素是人们之所以获得莫名“感受”的“理论基础”。当前尚无令人信服的科学理论进行阐述。
这里,一方面说明房屋环境的天体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信息”,另一方面则说明人体能够不同程度地、有选择地接受房屋环境的天体中的信息。每个人接收信息的能力是有差异的,就是对同一个人来说,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情绪、心理、体力等状况下,对信息的接受能力也有差异。尽管天体中的信息非常微弱,但它对人造成的心理影响却可能是完全不可忽略的。它促使人们动手改变房屋环境,以使房屋环境向着有利于人们生存、活动和发展的方向转化。
人们出于对房屋环境的规律性的认识和掌握,能动地采取遮蔽或借引、舍或取等一些措施,导致了房屋环境的变化。人的能动性,人的伟大,均在于此。它使得房屋环境的主观性影响,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要做到这一点,实在太不容易了。这不仅要求人们具有渊博的科学知识、敏锐的洞察能力,而且要求人们具有敢于与天奋斗、与地奋斗、与人奋斗、剖析自身的大无畏精神。只有这样,人们才能能动地改变房屋环境。
三、人对房屋环境的选择
“人往高处走,水向低处流”,这是用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来说明人们对“吉”的追求和选择进步道路的原则。
人对环境的选择,也有同样的追求和原则,那就是居安吉昌。人们选择环境的时候可以列出许多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优选极其困难。所以,阐述人们对环境选择的问题,只能根据环境的主要分类——大环境和小环境,略加评议。
人对环境的选择,首先是对天界、地界和人界的大环境的选择。
从原始社会开始,人对大环境的选择,主要是对自然环境的选择。“焚林而畋”“竭泽而渔”的原始人群,只能是“逐水草而居”,因为这是人类的基本需要。随着工具的改进,生产力的初步发展,50万年前的“北京人”,一直到5000前的西安“半坡村”人,仍然注重天候、风向、地形、地貌等自然因素的选择,他们都选择了靠近河水的高地或近山的洞穴,既便于取水,又不致遭遇水患,还利于排除雨水、污水。他们都选择了良好朝向的山麓、河岸,既能获得良好的日照、风向条件,又避免不良气候条件对居住地的侵袭。他们把生产、生活的秩序安排得井井有条,逐渐理顺了人们生存、活动、发展同大环境之间的关系。
往后,人们的聚居之处,在建立和发展村落、乡镇和城市的时候,对大环境的选择,除了对自然因素的选择之外,不断地掺入对社会因素的选择。例如,政治上对都城和各级活动中心的选址,军事上对据点、关隘和边城的选址等等,主要考虑了国家统制的需要。在许多社会形态出现之后,人们更偏重了对社会因素的选择,如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社会经济、社会文化、社会法权……都成为人们选择大环境的重点。
人对环境的选择,还比较细腻地关心着他们身边的小环境。
人们对大环境的自然因素一旦选定并适应之后,一般是不会轻易变更的。尽管所选定的大环境在客观上存在着劣势,但人们也往往不会去更多地顾及,只是谨慎地选择房屋四周的小环境。
建房选址,古代称为“座基”“选地”,就是人们对周围小环境的选择过程。在我国古代,这些选择的合理原则,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居住建筑之中,据古籍“堪舆学”著作中所载,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吉凶与座基外形的关系。如:房屋座基外形,以平面端方、规矩为吉。一般选择南北长于东西的矩形平面等。主要考虑的是有利于院落房屋的封闭和安宁,并在大气通风、阳光日照方面求得良好的实效。
2.房屋吉凶与座基四周道路的关系。房屋座基四周的道路,既要考虑出行方便,但不主张道路直接临近房屋的出入口。如:东西有道在门前者,吉。东西两边均有大路者,凶。等等。主要的考虑是使院落房屋尽量避免道路带来的行走安全、盗贼出没和噪音干扰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3.房屋吉凶与座基周围地形地貌的关系。如:房屋座基的地形或平或斜,有高有下,致使房屋吉凶的情况如下:座基四面高平者,吉。座基四周均为平地者,吉。座基前后有大山者,凶。等等。地形地貌的选择关键在于取得气势,主要考虑是人们在水体的取与排、大气风向的回阻与和顺、日照阳光的遮蔽与接引、气氛的宁静与干扰等方面,作出了经验性的选择。
4.房屋吉凶与座基四周地被的关系。如座基四周“凡宅不居当冲口处,不居寺庙,不近祠社窑治官衙,不居草木不生处,不居故军营战地,不居山脊冲处,不居大城门处,不居对狱门处,不居百川口处。”主要考虑大气风向的回阻与和顺、环境气氛和心理感受的宁静与干扰。
5.房屋吉凶与感觉影响的关系。房屋吉凶与感觉影响的关系,主要是人们对屋前环境的选择。其选择原则,除了前面所考虑的自然因素之外,通过人的感觉器官,给人一定的心理感受,以判定房屋吉凶。这充分反映了古人对于景观的艺术审美观念。如:门前临大池者,凶。门前有丑藤病树、歪石怪墩、孤峰瘦岗、土堆尖沙者,凶。“宅居滋润光泽阳气者,吉。宅居干燥无润者,凶。”
总的说来,古代人们对周围小环境的选择,重于自然因素,即大气、水体、阳光、生物、岩石和土壤等方面的选择,唯有一处涉及社会关系,劝人们远离是非之地。现代人们对周围小环境的选择,已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化,与古人的区别相当大。除了自然因素由于生活方式、居住条件的差异有改变以外,比较重于对社会因素的选择,在这些选择的原则中,融进了时代气息和对社会经济利益的追求。
四、人类对房屋环境的改造
最初,人在环境面前显得极为软弱,只能“适应就留,不适应就走”。
环境的变化运动,有其固定的规律,不断地作用于人的生存、活动和发展。当人们开始认识环境及其变化规律的时候,随之产生了保护环境、改造环境的“征服大自然”的伟大举动,人在环境面前不再束手无策,而是根据人的生存、活动和发展的需要,能动地适应环境、保护环境和改造环境。
专门研究环境的学科应运而生,伴随着人的生存、活动和发展而产生、前进。在古代中国,称之为“堪舆”“风水”,在现代通称为“环境科学”。前者,既是朦胧,又带有经验和实践的结论,还寓以深刻的哲理和科学的猜想。后者,是多学科的交叉,又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和探索,引导着人们走向未来。这两者之间,有一个历史的衔接。不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环境科学的称呼、研究方法有何等的迥异,其目的,即人们祈求居安吉昌,是一致的。因而,这种历史的衔接和对古代研究成果的继承是十分必要的,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我们对古代遗存的科学财富并非完全理解,目前也没有能力完全清楚地解释我们的祖先观察体会到的各种自然现象和历史现象。于是,“衔接”和“继承”的态度须十分谨慎。
人们对房屋环境的改造,主要是指人对小环境的改造,一般说只囿于自然因素范围,大致可归结为以下七个方面:
(1)人们采用遮、掩与疏、引的办法,或调整院落建筑内外布局,以避开当冲的躁风、硬风、冷风、阴风、旋怪之风,接和煦之气。或采用封山育林,减少污染,改善气候的办法,保持空气的明净,保持适宜的温湿度,争取良好的大气条件。
(2)人们采用分清座基阴阳,调整建筑朝向及平、立面的办法,避开燥阳,杜绝湿阴,争取良好的日照条件。
(3)人们因势利导,疏浚河道,引水建库,修筑堤坝,阻截洪流,治理水利命脉,并分清上下流向,消除污染,保持水体清洁,改善水体条件。
(4)人们防治土壤沙化、流失,改善土地条件。
(5)人们成行成片地造林造园,就地取种,莳花栽树,改善种植条件。
(6)人们修路挖沟,移岗造丘,布置各类构筑,规划各种房建,创造良好的地被环境。
(7)人们凭借传统的审美观念,装修房屋,点缀院落,光耀门庭,美化环境,改善感觉印象。
人们采用已经掌握的技术,为自己创作一个舒适、美好的生活、工作空间环境。人们在改造房屋环境的实践中,创造了许许多多的妙法,积累了许许多多的经验。坚持继承和创新,人们才能始终居安吉昌、享受美好生活。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生活环境综合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上海交通大学“九五”重点教材《空间环境生态学概论》作者、空间环境生态学奠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