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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

本报讯 1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对于优先考虑方向,《通知》公布八个应用场景,包括:光储融合、建筑光伏、交通运输应用、农业农村应用、光伏绿色化、关键信息技术、先进光伏产品、新型设施和实证检测。

其中,建筑光伏方面,包括光伏作为建筑屋顶、幕墙或遮阳等建筑构件与建筑有机结合,光伏发电与建筑用电负荷匹配的建筑光伏项目。

新型设施和实证检测方面,包括面向数据中心、5G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智能光伏系统,面向极寒、极热、高湿度、低辐照量、高盐雾等典型场景建设光伏应用和实证检测等方向。

根据通知,智能光伏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能光伏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光伏组件回收企业等。智能光伏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可以是相关应用单位、制造企业、项目所在园区、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等。 (荆杰)

2023-11-16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3156.html 1 3 五部门发文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