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推进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通知要求,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水平稳步提高,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能效水平逐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金融、保险对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的保障功能,实现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良性循环,助力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依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版)》等标准,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项目范围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及绿色服务等。
根据通知,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对符合支持范围和要求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项目,提供用于项目投资、建材生产、设计咨询、建造、改造、运营和消费等全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绿色建筑质量保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险、绿色建筑工程综合保证保险、绿色建筑领域知识产权保险等产品和服务,保障各相关方权益。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按揭贷款,支持居民合理的绿色住宅消费需求。
同时,金融机构应持续优化绿色金融服务,对符合范围和要求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项目,依据绿色建筑星级、建筑能耗水平或装配式建筑等级,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和保险费率等方面提供差异化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星级绿色住宅,在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予以适当上浮。鼓励金融机构持续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贷程序,压缩审批时间,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