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1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样板的工作路径,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有序承接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疏解、推进首都城市功能重组和布局优化,建设和谐、宜居、美丽的绿色发展高地绘制了总体蓝图,对于推动北京“新两翼”建设取得更大突破,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实施方案》明确,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建筑、交通、产业三大关键领域,强化能源、生态、文化三大重点支撑,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利用格局,使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践行地、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领区。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绿色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绿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35年,以绿色为底色的现代化北京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
建筑、交通、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的重要领域,对于绿色发展至关重要。在绿色建筑领域,《实施方案》聚焦构建智能舒适的绿色建筑示范,要求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技术、材料的升级迭代,推进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行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加大智能建造应用力度。具体任务包括:
一是推进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行绿色建造行动,建立健全覆盖策划、设计、生产、施工、交付等全过程的绿色建造标准体系。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探索建立涵盖材料生产运输、构件生产、现场施工、维护修缮的建造碳排放量化数据库,推动实现建造过程碳排放可核查、可监管。扩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筑材料,合理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和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利废建材。在政府采购中大力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料和产品。围绕建筑废弃物减量产生和资源化利用,强化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收集,健全收运体系,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实现建筑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再利用。
二是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鼓励运用绿色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及老旧小区改造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发展绿色农房,推进农村住宅节能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农宅和农村配套公建,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加快推行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在行政办公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示范。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储直柔”新型建筑配电系统、高性能太阳能集热器、室内环境控制、水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智能化监控等技术的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新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和仓库原则上应当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三是加大智能建造应用力度。全面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建造全过程的集成应用,编制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实际情况的技术指南及标准,提升智能建造绿色管控水平。基于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形成北京城市副中心智慧工地时空数据底图。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参建主体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建造全过程一体化协同工作和信息管理。
此外,在绿色交通领域,《实施方案》强调了要开展超低排放区试点工作,探索制定低碳城市运行政策措施,在高效绿色轨道交通、生态友好道路交通、绿色智能交通管理以及区域绿色低碳交通一体化方面发力,构建便捷畅达的绿色交通体系。在绿色产业方面,《实施方案》贯穿了创新驱动和创新引领思路,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实施方案》提出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着力提升产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在绿色金融商务服务以及文旅商务融合发展等方面共同发力,打造创新驱动的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这些举措的落地实施,可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绿色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另据了解,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和需要国家支持政策事项清单目前已编制印发。任务清单对照《方案》进行细化分工,形成141项任务,成为城市副中心推进绿色发展的关键抓手。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