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加强城市道路建设统筹,推进多类型地下管廊建设,通过修订《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浙江将完善地下管网、地上灯箱等附属设施与城市道路的统筹衔接机制,解决好道路反复开挖的“马路拉链”的问题。这是从5月27日举行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此次修订对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协调、附属设施统筹、多类型地下管廊建设等均作出具体规定。浙江省住建厅副厅长姚昭晖介绍,多类型地下管廊包括干线、支线综合管廊,以及专项管廊、微型管廊和管线管沟,基本覆盖了管线综合敷设的各种类型,能因地制宜地实现地下空间资源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
针对“马路拉链”问题,此次《办法》修订主要从加强城市道路各类管线统筹管理角度作出了细化规定。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钢介绍,《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科学规划城市路网,统筹城市道路和相关设施的同步建设、协同管理。
该《办法》,提出,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都应当同步建设多类型地下管廊,推动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安全集约利用,提高综合运维效益;针对新建城市道路,相关交通安全、管线、杆线等设施要同步设计、建设,并推动多杆合一、多缆合一、多箱合一等合并设置方式。
修订后的《办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林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