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工程总承包联合体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上海举办

本报讯(记者 何梦吉)6月30日,工程总承包联合体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上海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举行。建筑业企业法务、专业律师等60余人参会,在线观看人数近2万人次。

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伟,上海市律师协会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促进委员会副主任陈青东参会并致辞。会议由安徽省蚌埠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荟荟主持。

主题分享环节,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主任茹晓春以《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的单独请求权问题》为主题进行分享。他指出,现行法律未对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起诉发包人作禁止性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在符合起诉、仲裁条件时应享有针对发包人的诉权。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法务总监朱双海对联合体内部协议法律关系在司法实务中的效力应当如何评价的问题进行了分享。他认为,当联合体内部协议与外部协议内容基本一致时,应认定为分工协议,属于对各方成员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再次确认,这种分工协议的效力法院通常会认定为有效。

上海市建纬(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寅哲通过梳理联合体协议为什么要变更、联合体协议是否仅为内部约定等前提问题,对联合体协议能否变更给出了独到见解。他认为,在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内部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约定情况下,牵头人对联合体成员一般不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圆桌讨论环节由上海市建纬(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蒋烽主持。安徽建工集团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赵亮、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陈贵平、上海市建工设计总院工程造价院院长吴晓勇、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章含之、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朱嘉琦等嘉宾从施工、设计企业的专业角度出发进行了交流。

研讨会由闵行区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促进委员会、闵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指导,建筑时报社主办,长三角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青年法律论坛承办,上海市建纬(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和总包之声联合支持。

2024-07-04 何梦吉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6342.html 1 3 工程总承包联合体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上海举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