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修订印发《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加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强化终身追责。《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对现行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做了全面修改,主要调整包括严格评标专家库组建条件、规范评标专家选聘、细化评标专家抽取规定、深化评标专家库共享、强化评标专家履职管理、明确各方法律责任等。
为加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办法》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管理职责。厘清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在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中的职责边界,区分日常管理责任和行政监督责任,解决评标专家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
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建立评标专家档案记录、教育培训、履职考核等管理机制,提高评标专家管理的精准性实效性。
三是建立轮换机制。确立评标专家实行聘期制管理,续聘须按入库标准进行审核,保证在库专家富有活力、能力匹配。建立年度调整、日常调整、自愿退库等多种动态轮换机制,破解评标专家“只进不出”问题。
四是强化终身追责。明确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不因退休或者与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解除聘任关系等免予追责,提高违法成本,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本报综合报道)